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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譴責交銀亞洲罰千五萬

時間:2017-03-16 03:15:40來源:大公網

  圖:證監會強調,即使上市申請最終被撤回或被聯交所發回,未能符合這些規定的保薦人也將面對嚴厲制裁

  證監會繼續整頓新股市場,今次的焦點落在上市保薦人身上。證監會昨日公布,交銀國際(亞洲)(簡稱交銀亞洲)於2015年在擔任中國惠農的上市申請保薦人時,沒有履行其作為保薦人的職責,因而被證監會譴責並罰款1500萬元,而中國惠農最終亦未能上市。/大公報記者 王嘉傑

  證監會表示,中國惠農的主要業務是於江蘇省丹陽市為中小型企業及個別人士等客戶提供短期貸款。大部分貸款並無抵押品支持,而是由個人或公司提供擔保。而交銀亞洲在進行盡職審查的過程中,發現中國惠農的數名關連人士,包括其執行董事兼行政總裁以及一家由其第二大股東控制的公司,曾就一些短期貸款提供擔保。不過,交銀亞洲呈交中國惠農的上市申請前,沒有就該等關連擔保或事涉關連人士進行任何盡職審查。

  中國惠農上市申請被撤回

  證監會舉例指出,交銀亞洲並未確定關連擔保在中國惠農於往績紀錄期間授出的貸款總額中所佔的百分比、借款人與關連擔保人的關係;以及關連擔保人、借款人與中國惠農之間有否存在任何需要更深入審查的生意往來。證監會指出,交銀亞洲作為保薦人理應在代表中國惠農呈交上市申請前,對中國惠農進行所有合理盡職審查;及凡得悉有任何情況可能導致其獲提供的資料受到質疑,或顯示有潛在問題或風險時,進行額外的盡職審查,以確定中國惠農提供的資料的真實性及完整性。

  此外,於上市申請期間,聯交所及證監會曾問及有關由中國惠農墊付的貸款的擔保人的獨立性,由於其交易團隊本身的疏忽,交銀亞洲起初未有披露該等關連擔保或中國惠農的關聯方曾擔保其短期貸款一事,直至經聯交所和證監會多次詢問後才作披露。因沒有披露關連擔保,最終聯交所發回中國惠農的上市申請,並在網站上寫上於2015年9月24日發回有關申請。

  證監會強調,保薦人在香港證券市場擔當非常重要的角色,負責評估將要上市的公司是否適合上市,及核實招股章程內所披露的資料。證監會及投資大眾期望保薦人以專業的懷疑態度審核上市申請人所提供的資料,及確保上市文件草擬本所載有關上市申請人的披露資料是相關及有意義的。即使上市申請最終被撤回或被聯交所發回,未能符合這些規定的保薦人也將面對嚴厲制裁。

  近年以兆豐資本被罰最重

  自2012年以來,證監會向四宗上市申請的保薦人發出處罰,當中因保薦洪良國際(現已除牌)上市的兆豐資本被罰得最重。2009年台資布料生產商洪良國際在上市後3個月,即被揭發造假,並要將所集得的資金交還投資者,而作為保薦人的兆豐資本更被撤銷6號牌照及罰款4200萬元,是為保薦人失職而被處罰的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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