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行政長官候選人為了獲得一百五十張選委的入閘票,政綱、立場左右搖擺,明顯成為反對派代言人。昨天才說如果他當選特首,就會在任內五年為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斯言一出,反對派勃然大怒。於是今天就改變立場,放棄早前承諾,改口立法無期,果然獲得反對派選委給予足夠的提名入了閘。
這樣的人,管治能力備受質疑,可以當行政長官嗎?回答是否定的。
其一,既然今日可與反對派合作,明天就會聽從反對派的擺布。而如果外國勢力叫他反對中國,他可能就反對中國;本地反對派要他亂港,他或許就會亂港。因為他為了獲得權位,早就將初衷用來交換提名票。他屈從於反對派,反對為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便是早已放棄立法防止內外勢力勾結顛覆中國,還有何條件當特首?
其二,他若是當選,香港便岌岌可危。反對派選委公開將反對全國人大「八.三一」決定和抗拒為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作為換票條件;如今入閘,當選後必投桃報李,甘當代理人或傀儡,香港走向殖民、步向分離、拋棄法治、走向敗亡就非危言聳聽,大家可要警覺!
反對派及其喉舌近來預測他會「當選」,但礙於要由中央任命怕過不了這一關,便造謠散布中央任命只是「禮節性任命」。這真是一派胡言。基本法逐條寫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對香港特區負責向中央人民政府負責,並執行中央政府就基本法規定的有關事務發出的指令;行政長官必須按時向中央領導人述職、匯報工作。這一切,顯示中央和地方的主從、上下關係。任命,便是實質性任命。能否按基本法施政,能否貫徹落實「一國兩制」方針,保持香港的繁榮穩定,便是實質內容,否則,不予任命。
歐洲中世紀傳說中有個人物是浮士德,他「學識淵博」,精通魔術。但為了獲得權位,甘願向魔鬼出賣自己的靈魂。難道今日香港也要出一個浮士德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