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niel Lee:
「佔中」三子冇檢控,黃之鋒等三人當時無罪釋放,仲要上訴時同一法官審判?班人玩嘢冇乜代價,警員被挑逗犯錯就重重打擊!
Candy Ho:
暴動期暴徒用武力就輕輕過,警員用武力就要承擔重罪。
Anthony Au:
警察打人係錯,知法犯法罪加一等,要判刑2年,咁暴徒打警察又點判?縱火掟磚又點判?公平咩?法官係咪叫D示威者可以放心打警察、掟磚、縱火?
Candy Hui:
做暴徒好過做警察,班人打警察就判守行為,警察就要坐監,天真係無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