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再度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原訴訟票和司法覆核,指劉小麗、姚松炎、梁國雄和羅冠聰的宣誓無效,要求取消他們的立法會議員資格。在十月十二日首次立法會就職宣誓時,近半數反對派議員,包括「本土自決」或「港獨」分子,均有在宣誓時舉黃傘、撕道具、擊鼓、拉布,宣誓變宣「獨」。
赤裸裸的不真誠不莊重
劉小麗在宣讀法定誓詞前聲稱「開創民主自決之路」,其本質也是「港獨」,這顯示劉小麗利用立法會就職宣誓的平台播「獨」;第二,劉小麗蓄意以「龜速」讀出誓詞,這是對誓詞乃至整部《基本法》的挑釁;第三,劉小麗更發帖宣稱她的做法「是為了彰顯行禮如儀的虛偽」。這三個事實中,任何一個都足以褫奪劉小麗的議席,三個事實疊加,絕對應褫奪劉小麗的議席。
姚松炎在就任宣誓時在誓詞中間加入「定當守護香港制度公義,爭取真普選,為香港的可持續發展服務」,立法會秘書長陳維安當時稱自己無權為他監誓,請姚再次宣誓時,姚再將同一字句加在誓詞結尾,結果被陳維安叫返回座位,需在之後一次會議再宣誓。及至十月十九日,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再次為他監誓。而律政司認為立法會主席無權為他進行第二次宣誓。
十月十二日梁國雄身穿「公民抗命」T恤、手撐「結束一黨專政」黃傘進行宣誓,在誓詞中叫囂:「撤銷人大『八.三一決定』,我要雙普選,人民自主自決……」梁國雄在宣誓後又撕破全國人大「八.三一決定」政改決議的文本,並將紙碎撒在地上。
羅冠聰宣誓前叫囂「我絕不會效忠於殘殺人民政權」,讀誓詞時讀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均以問號語調讀出,最後又加上口號「權力歸於人民,暴政必亡,民主自決,抗爭到底」。不僅建制派議員,連立場傾向反對派的港大法律學院講師張達明都認為,羅冠聰的議席絕對應該取消。
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就《基本法》第一○四條釋法的結果,宣誓人拒絕宣誓,即喪失就任該條所列相應公職的資格。宣誓人故意宣讀與法定誓言不一致的誓言,或者以任何不真誠、不莊重的方式宣誓,也屬於拒絕宣誓,所作宣誓無效,宣誓人即喪失就任相應公職的資格。高院的判詞也做出,立法會議員在就職時,必須真誠、莊重地依照《宣誓及聲明條例》所訂明的立法會誓言進行宣誓,並在內容及形式上符合有關規定。假如不論在形式或內容上故意拒絕作出立法會誓言,所作宣誓即告無效,而其就任議員的資格亦被取消。
劉姚梁羅故意宣讀與法定誓言不一致的誓言,在形式或內容上故意拒絕作出立法會誓言,是赤裸裸不真誠、不莊重的宣誓,褫奪他們的議席合法合情合理,勢在必行。
「一國兩制」是香港賴以生存和發展的基石,但近年「一國」的重要性不斷遭受「港獨」分子的挑釁和衝擊。高院對游蕙禎和梁頌恆辱國播「獨」案的兩次裁決,明確了「港獨」活動的違法性,維護了「一國」根基,確立了反「港獨」、維護國家主權、維護基本法權威的經典案例,對日後同類案例有高度的指引、參考和借鑒意義。
「自決」「港獨」會被法律制裁
律政司再度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原訴訟票和司法覆核,指劉小麗、姚松炎、梁國雄和羅冠聰的宣誓無效,要求取消他們的立法會議員資格,已有類似的經典案例在前,褫奪劉姚梁羅的議席合情合理,勢在必行。
今後分離勢力無論是以「本土自決」抑或「港獨」旗號出現,均將面臨被法律遏制而止步於特區建制門外,這可確保「一國兩制」不走樣、不變形。
九龍東區各界聯會常務副會長、北京市政協常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