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金管局高級助理總裁李達志(左)表示,對於實名制的安排,持牌人的要求「可以比金管局更嚴格」,旁為金管局助理總裁鄭發 大公報記者 黃洋港攝
金融管理局昨日公布首批儲值支付工具(簡稱SVF)持牌人名單,共有五家公司率先獲發牌照,以產品計,包括八達通卡/好易畀、支付寶、WeChat Pay、Tap & Go拍住賞,和TNG電子錢包(詳見附表)。金管局表示,預計可於今年11月13日之前批出第二批SVF牌照,9月初向持牌人發出監管指引及應用說明。
大公報記者 黃裕慶
上述五家公司之中,除八達通卡公司之外,其他四家的牌照均由即日起生效。八達通卡公司將以《銀行業條例》下的接受存款公司的形式繼續營運,直至其SVF牌照於11月13日生效為止。
儲值額低 可豁免實名制
金管局助理總裁鄭發表示,以硬件裝置為基礎(device based)的儲值支付產品(如實物卡),及非以硬件裝置為基礎(non-device based)、且不具充值功能的儲值支付產品(如儲值於網上帳戶),其儲值金額若分別低於3000元和8000元,毋需遵守實名制要求。
至於可充值的儲值產品,鄭發表示,若使用量較低,仍可豁免實名制要求;不過,若用戶的使用量較高,持牌人需要採取盡職審查,以及符合相關法例要求。他補充說,下月初發出的指引,傾向以每年交易量為衡量標準。
有關儲值上限和實名制的要求,主要是為了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活動。
金管局高級助理總裁李達志表示,對於實名制的安排,持牌人的要求「可以比金管局更嚴格」,但不可更寬鬆。
今年4月時,金管局指共接獲20多家機構申請SVF牌照。李達志解釋,除了金管局需時處理之外,申請人本身亦有不少工作要做,故批出牌照的時間,需要雙方配合,亦毋須一次過全部處理。他續說,一家營運商已經退出市場,部分亦表明有意退出,惟有關產品涉及的用戶數目未必多,可能只得數百人。
陳德霖:零售支付進入新階段
金管局總裁陳德霖表示,批出首批SVF牌照,標誌着香港的零售支付發展進入新階段。實施SVF發牌制度,有利新的零售支付工具的推出及採用,同時又能保障使用者的利益,繼而加強公眾對使用有關產品與服務的信心,有助推動本地零售支付業務的創新及發展。
《支付系統及儲值支付工具條例》已於2015年11月13日生效。根據條例,金管局獲授權實施多用途SVF的強制性發牌制度,並履行相關的監管及執法職能。現有的SVF發行人或新的市場營運者,可於為期一年的過渡期內向金管局申領SVF牌照。在該一年過渡期屆滿後(即由2016年11月13日起),除非獲得豁免,否則任何人士在並未持有牌照的情況下發行或營運SVF,即屬犯罪。
公眾人士可瀏覽金管局網站,查閱最新的SVF持牌人名單,以及SVF持牌人的資料,包括名稱、地址及其他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