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紅山半島有獨立屋僭建,被屋宇署發出清拆令及「釘契」。
被「釘契」的物業仍然可以買賣嗎?到底什麼是「釘契」?在何種情況下會遭「釘契」?期間又可否轉讓?又如何「解釘」?
常見「釘契」的原因歸納出下5點:
1)違反建築物條例,最常見是僭建及非法改建:當被屋宇署揭發後,該局會發出清拆令,而有關清拆令會在土地註冊處「註冊」,若然業主一直不執行清拆令,物業一直處於「釘契」狀態。
2)業主欠債:業主拖欠銀行按揭或私人債務等,債主或接管人可循法律途徑追討及凍結資產,申請將物業「釘契」,以防止業主靜悄悄轉售物業夾帶私逃。
3)違反地契用途:例如業主不法使用土地用途,將工廈改裝為住宅,又或於自住單位用作私房菜、美容院等涉及商用的經營場所,地政總署會發出警告信,要求業主在限期內糾正違契用途,亦會把警告信送交土地註冊處註冊,即物業已遭「釘契」。
4)拖欠費用:業主拖欠管理貴、差餉、地租等費用,政府或管理公司亦有權「釘契」。
5)業權糾紛:如果物業因為遺產或婚姻問題引致業權糾紛,甚至進行法律訴訟,該物業便會被「釘契」,一日未「解釘」便會影響出售。
無論任何類型物業,包括住宅或工商舖,一旦違反契約條件,地政總署便可採取執行契約條款行動,一般會先向業主發出警告信,並要求業主於指定時限內糾正違契問題,若業主沒有於期內作出糾正,地政總署便可將警告信在土地註冊處註冊,俗稱「釘契」。
買入釘契樓 相關問題轉嫁新業主
大部分「釘契樓」不會構成居住風險,若物業尚未「解釘」,有關物業的原生問題如僭建、業權糾紛等會轉嫁給新買家。過去曾有買家購買單位,簽下臨時買賣合約並繳付訂金後,等待收樓期間始發現業主因財困將單位「按上按」已被釘契,買家才如夢初醒,已付出首期付諸東流。所以,買家入市要謹慎,以免損失金錢。
由於物業被「釘契」,故此售價通常低於市價。愈難處理的「釘契」原因,樓價會愈低,亦會有人貪平買入「釘契樓」。買家必須在簽署買賣合約前先行查冊,以避免購入「釘契樓」而不知情。如果發現物業被「釘契」,最好委託熟悉物業買賣的律師處理,也應該向銀行查詢是否能就該物業進行按揭。
市場上亦出現一夜爆紅的「釘契樓」。2023年9月一場世紀大黑雨,令港島大潭豪宅紅山半島廣泛僭建問題暴露出來,有獨立屋的大幅斜坡倒塌,屋宇署其後向有潛在風險的獨立屋發出清拆令及「釘契」,看來涉事的獨立屋想脫手亦不容易。
解決違規或糾紛即可「解釘」
所謂解鈴還需繫鈴人,只要將「釘契」的問題解除,並取得文件證明,便可向土地註冊處進行登記,便能成功「解釘」。而「解釘」的意思,並不是將指已經出現的警告信或法庭命令刪除,只是再登記另一份文件證明問題已得到解決,故日後查冊仍可清楚找到相關物業曾經被「釘契」。故此,買家可透過查冊得知相關物業的「被釘」次數及原因,以及如何「解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