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在討論徵收房產稅的問題時,需要認識到,最重要並不是房產稅的徵收,而是房產稅如何使用。
今次加快推進房地產稅,社會意義應遠大於財政意義,意味着一場深刻的國家治理變革。相當於小區加收了一項物業費,加收了不要緊,物業公司的服務要跟上來。從這個意義上講,稅收徵收不是問題,關鍵是看稅收支出用在了哪,是浪費財政收入,還是為民所用。這也意味着,與直接稅伴隨的國家治理現代化需要切實推進。
與賣地和發債收入相比,房地產稅一是徵稅成本高,需要專門組織人財物;二是積累周期長,而地方政府官員一般四年一任;三是相對於賣地和發債的隱性稅,房地產稅可能會激發市民的納稅人意識,從而會對城市和社會治理提出更高的要求。就像物業費提高了,小區居民對物業公司的要求也相應提高。
因此,房地產稅提了多年,但總是雷聲大雨點小,即使稅種歸地方,地方政府竟然並沒有多大積極性。他們還是偏好賣地和發債,以及早期發展重地方稅產業。過去由於投資能一次性帶來較多的稅收,地方官員也偏好引進重資產的企業,因而「重投資、輕民生」。
知名奧地利經濟學家熊彼特名言:「財政是制度變遷的關鍵」。窮則思變,當一個國家、公司、家庭沒錢的時候,當然要考慮如何變通。但財政制度的變化,尤其是某個稅種的增加,同時對國家治理也產生巨大的影響。
稅乃國家大事,不可不察。中國四千年的朝代周期律,也與稅收有很大關係。可以說,國家之間的競爭,朝代之間的更迭,稅收的增減起到很大的作用。尤其是看一個國家的現代化程度,關鍵一點是看能不能向土地、財產和資本徵稅,而不是只能向勞動力(人丁稅)和「第三階層」(底層人民)徵稅;能不能建立起一套「累進型」徵稅體系,而非只能向底層盤剝的「累退型」體系。
至於稅能否刺破房產泡沫而導致債務通縮和資產負債表衰退,這要看徵稅的結構和力度。一旦稅率太高、徵收太快,很可能會將房地產的金融屬性(用來保值增值)去化,導致房價大跌,這樣中國的信用和財政體系將會面臨巨大的危機。而房產稅的徵收力度、範圍及節奏,則取決於中央「房住不炒」的政策體系與地方依賴土地財政過日子的「錢袋子」體系之間的微妙博弈。
房地產的四重屬性
進入本世紀前二十年,中國人實現了一個偉大的創舉:一百多年來終於擺脫了落後貧窮的面貌開始變得「富起來」,其中承載着中國人財富最主要財產就是房地產。這可以稱得上是一個里程碑式事件,90%的中國人開始有了自己的房產,並得到《物權法》的國家法律保護。
一個有意思的現象是,中國的住房自有率和住房價格「泡沫」程度,幾乎都同時位列世界第一。中國的住房自有率已經超過了90%,超過世界上主要國家;同時中國的房價收入比近三十倍,這意味着一個人不吃不喝靠自己的勞動收入,需要三十年才能買得起一套屬於自己的房子,這個數值位列世界第一。
結合中國獨有的國情和發展階段,可以認為過高的房價存在四大屬性的溢價:財政屬性,地方政府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社會屬性,房產與一個城市的戶籍,所享受的公共服務(比如教育、養老、醫療等)緊密聯繫在一起,購買一個城市的房產相當於購買了一個城市的市民身份;金融屬性,或者說「槓桿屬性+信用屬性」,加槓桿購買房地產成為最近二十年收益率最高的投資渠道,再加上中國資本市場不夠發達,房地產成為承載保值增值的主要手段;文化屬性,中國剛剛完成從農業大國向工業大國,從鄉土中國向城市中國的轉型,理念的轉變還不會那麼快,潛意識裏面仍然具有濃厚的鄉土情結,房產仍然承載着人們的歸宿感。
因此,中國的高房價其實很容易解釋,因為它承載着中國獨有的、特殊發展階段的「超級溢價」。用線性化的資產定價公式可以寫為:中國的住房價格=建安成本(15%)+財政屬性溢價(40%)+金融屬性溢價(25%)+社會屬性溢價(15%)+文化溢價(5%)。
徵收房產稅,可能對金融屬性的溢價影響最大,所謂「房住不炒」。如果房產稅消除了金融屬性,雖然看似只降低25%左右,但由於房產按揭都是加槓桿的,很多炒房客通過中介還可以做到零首付,因此房產的去金融化的影響還是比較嚴重的。這意味着,金融屬性的去化,很可能會嚴重打擊到其他的屬性。比如最近土地頻頻流拍,房產的財政屬性也遭到很大的打擊,地方財政面臨極大的壓力。
高房價的不可持續
財政屬性是整個中國房地產的根本。從新房房價構成來看,地價加上各種稅費,佔比近60%。那麼,能不能用持有環節的房產稅替代土地轉讓金?顯然是不可能的。其一,房產稅與龐大的土地轉讓金相比,九牛一毛,聊勝於無。據測算,房產稅一年徵收可能在1000億至5000億元(人民幣,下同),不到土地轉讓金的十分之一。其二,房產稅徵收起來太麻煩,需要花費新的人財物,有人測算徵收房產稅初期的淨收益很可能為負。其三,徵收房產稅積累起來太慢,而地方政府任期一般為四年。其四,徵稅與賣地相比,剝奪感更明顯。
中國進入後城市化時代,中國的房地產也進入了後房地產時代。中國的城市化率已經超過60%,正在快速接近發達國家水平。住房自有率也超過了90%,位列世界前茅,三四線城市住房庫存壓力較大。同時房價收入比也超過發達國家水平,北上廣深等大城市在國際上的排名也不斷攀升,與發達國家不相上下。
後房地產時代,意味着高房價中的三個溢價不可持續,至少不會像過去那樣高歌猛進:
首先,在金融監管越來越嚴格,銀行資金嚴禁進入樓市的情況下,靠加槓桿投資房地產實現保值增值已經越來越難,即使長期來說,房價依然有上漲的動力,但是時不時出現的政策急剎車很容易造成較大的「回撤」導致槓桿斷裂。
其次,共同富裕和機會公平的理念越來越濃厚,學區房的社會屬性溢價最近兩年受到嚴重削弱。雖然筆者認為房地產的社會屬性會依然存在,但會變得越來越弱,不會像以前那麼強烈。
再次,新一代年輕人的「房產情結」會越來越淡化,他們不會再將歸屬感和安全感主要寄託在房子身上。而隨着單身主義、丁克主義的流行,再加上年輕一代對高房價的天生仇視,房產的文化屬性也將慢慢褪色。
中國進入下一個百年目標,致力於實現共同富裕。富裕的物質基礎是要有足夠的可承載財富價值的優質資產。當前來看,房產還是最大眾化的符合中國特定發展階段的核心財產,是提高財產性收入的主要載體。如果房價大跌,或者長期落後於通脹,那麼絕大多數中國人的財產性收入和財富增值的獲得感都無從談起。但又不得不承認,現在的房價泡沫的確也剝奪了另一些群體,尤其是年輕群體的獲得感。
房產稅背後的另一層博弈則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間。稅收立法和制定,是中央政府的一項公共職能。中央必須構建一套「房住不炒」的政策體系以迎合民意,但地方政府則更需要土地財政「過日子」,杯水車薪的房產稅若一旦刺破泡沫造成土地流拍,土地轉讓金大減,承擔着各種事權的地方財政就很難運轉下去。
隨着城市化進程的結束,房地產大潮的退去,中國社會現代化轉型的完成,地方政府也必須由建設城市轉為經營城市,從習慣了繁榮紅火的增量投資,逐漸適應平靜淡泊的存量經營。此時,房產稅作為現代財稅的主要稅種,也應該在現代中國的財政收入中挑大樑。
需要認識到的是,最重要的並不是房產稅的徵收,而是房產稅如何使用。假如房產稅投入到了事關民生的關鍵領域,讓我們享受到更多、更好的教育、醫療、養老等公共服務,那麼房產稅的徵收不僅不會刺破房價,反而有利於穩定房價。只有這樣,中國房產稅的「李嘉圖難題」才會得到根本的解決,中國的現代稅制轉型才能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