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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市新態/政府應重推「租者置其屋」\祥益地產總裁 汪敦敬

時間:2020-11-25 04:24:18來源:大公報

  近期不少專家對「重推租置」(租者置其屋計劃/將租住的公屋單位出售給公屋住戶)發表睇法,筆者十分同意的,而且由2003年政府想擱置置業資助貸款開始,我就不斷撰文,認為政府不應該在資助置業上退出市場。一年復一年,直到現在,筆者每年都有不同的文章希望政府重推「租者置其屋」。

  有學者列舉數據指出,重推租置的得益是可達到4.4萬億元,這筆龐大的金錢可以彌補「明日大嶼」的不足,亦可應付未來的財政預算,激活市場亦為政府帶來印花稅、註冊費等收入。出售公屋更加可以令租戶受惠成為業主,助草根成為有資產者,社會貧富懸殊就會拉近,解決了香港的深層次矛盾。單是這個優點已經利多於弊。出售公屋令到置業的激活可以產生連串的經濟活動,除法律和金融外,裝修、傢俬等服務業,為不同行業帶來機遇,有助提振低迷的經濟。

  公屋長期都是赤字項目,尤其是樓齡較舊的公屋,賣出舊的公屋,減少政府的赤字,亦令行政效益提高,其實是全民受惠。

  「明日大嶼」初步預算要5000億元,有人認為將來超出預算可能去到一萬億元,出售公屋以舊換新,可以成為一個良好的財務循環。我同意學者現在所說的「Do the right thing!過去等得太長時間!」事實上,遠水不能救近火。政府近年缺少短期的供應,出售公屋也可令到剛需減少,可以說是一個很顯著的方法。

  普羅大眾能夠改善居住環境的好處就是可以重建置業階梯,重啟置業階梯的重要性就是令每個階層都享受得到財富效應。香港貧富懸殊正正是因為過去置業階梯斷裂。當社會分配財富的時候,有資產者就會分得多些,無資產者就會分得少些,這成為香港的深層次矛盾。

  十多年前,筆者提出有關重推租置,官員都會和我說,他們因為擔憂買了公屋的業主和租客共處一座物業,而令到管理困難。筆者一直不接受這種講法,因為做官要迎難而上,管理的困難是遠低於解決土地不足的困難。近期有人提出解決這種管理困難的辦法,是叫「不去享受優先權買自己居住着公屋的人」搬走,令大廈業權歸一。筆者同意這種講法,因為公屋不是一個世襲的財富,香港的公屋轉流量只是1%左右,反映到大多數人都是以一個既得利益者心態去享受公屋的平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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