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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好國有金融資本增強服務實體經濟

時間:2018-07-19 03:17:03來源:

  圖:國務院發布《關於完善國有金融資本管理的指導意見》為國有金融企業進一步深化改革,如何增強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能力提供了思路

  國務院本月發布《關於完善國有金融資本管理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了國有金融資本管理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工作目標,對完善國有金融資本管理體制、優化國有金融資本管理制度、促進國有金融機構持續健康經營、加強黨對國有金融機構的領導等方面的工作進行了全面系統的部署。這對完善國有金融資本管理,推動金融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高國有金融企業競爭力的迫切需要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交通銀行金融研究中心副總經理、首席研究員 周昆平

  明晰國有金融資本戰略布局

  《意見》將國有金融機構劃分為開發性和政策性金融機構、金融基礎設施類機構、在行業中具有重要影響的國有金融機構以及處於競爭領域的其他國有金融機構等四類:第一類主要是國開行、進出口銀行和農發行等開發性和政策性金融機構;第二類主要是主要的交易所、清算登記公司等基礎設施類機構;第三類主要是行業排名靠前的銀行、證券、保險等金融機構,這些機構屬於國有金融資本,要「保持必要控制力」的範疇,分別由國家獨資或全資、保持國家絕對控制力或保持國有金融資本控制力和主導作用;第四類主要是處於競爭領域的其他國有金融機構,國有金融資本不要求控股,可以僅參股。

  目前國有金融資本較大的還是銀行業,因此,未來國有金融資本的布局將有所側重。隨着直接融資的大力發展以及國內金融行業加大對外開放的大趨勢,非銀行金融機構在經濟體系內的地位上升,國有金融資本將邊際上在非銀金融機構方面加大布局。提高資本配置效率,合理調整國有金融資本在銀行、保險、證券等行業的分布,實現國家金融的戰略性、安全性、效益性目標統一,實現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的均衡發展。

  優化國有金融資本管理制度

  《意見》第一次明確國務院、地方政府分別授權財政部、地方財政部門履行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職責。加強國有金融資本集中統一管理,統一規制、分級管理,各級財政部門依法依規履行國有金融資本管理職責。

  由於相當長一段時間國有金融資本管理存在責權利不明、授權不清,導致配置效率不高、體制機制建設不到位等矛盾和問題,需要進一步完善國有金融資本體制機制,優化管理制度。國有金融資本是指國家及其授權投資主體直接或間接對金融機構出資所形成的資本和應享有的權益。也就是說,未來憑藉國家權力和信用支持的金融機構所形成的資本和應享有的權益,在符合法律規定的前提下,都要納入國有金融資本管理。未來對國有金融資本的管理,不僅來自於相關金融監管部門,還包括國務院和地方政府的各級財政部門以及國有資產經營管理部門履行出資人職責,以及人大及其常委會審查監督國有金融資本經營預算決算。這有利於釐清金融監管部門和履行出資人職責機構的權責,更好地發揮金融體制改革的協同效應。

  國有資本非金融企劃清界線

  《意見》對國有金融機構參與非金融企業有明確規定:「推動國有金融機構回歸本源、專注主業。推動國有金融機構牢固樹立與實體經濟俱榮俱損理念,加強並改進對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的服務,圍繞實體經濟需要,開發新產品、開拓新業務。規範金融綜合經營,依法合規開展股權投資,嚴禁國有金融企業憑藉資金優勢控制非金融企業。發揮好績效目標的導向作用,引導國有金融機構把握好發展方向、戰略定位、經營重點,突出主業、做精專業,提高穩健發展能力、服務能力與核心競爭力。」

  同時,《意見》也對非金融企業參與金融機構也進行了規範:「規範產融結合,按照金融行業准入條件,嚴格限制和規範非金融企業投資參股國有金融企業,參股資金必須使用自有資金。各級財政部門、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部委以及地方政府不得干預金融監管部門依法監管。」

  近年來,中國非金融企業與大型金融機構相互滲透、相互融合的趨勢十分明顯,這些企業參股、控股持牌金融機構或自己申請金融牌照以及金融機構參股非金融企業的情況也十分普遍,許多企業紛紛成立金融控股集團、金融服務集團,實行金融綜合經營的發展模式,同時這些企業的金融業務與自身產業相互結合,實行產融結合的發展模式,違法違規經營的現象時有發生,放大了金融風險。

  《意見》的意圖就是要防止金融風險與實體經濟之間交叉蔓延,對於金融綜合經營的各項金融業務要實現風險隔離,嚴防關聯交易比例過高、產融結合的槓桿水平過高等問題。未來將嚴禁國有金融企業憑藉資金優勢控制非金融企業;嚴格限制和規範非金融企業投資參股國有金融企業,參股資金必須使用自有資金。

  因此,國有金融資本與非金融企業之間的相關業務需要進行調整,企業專注於自己的主業。金融機構應該重新審視並深度思考國際金融經濟大形勢、國內金融監管政策新要求、區域經濟發展新需求、實體經濟迫切所需新服務等重大戰略課題,主動構建基於自身獨特競爭優勢的未來發展戰略,專注於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積極支持國家重大戰略實施以及防止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

  總之,《意見》為國有金融企業進一步深化改革提供了思路。國有金融機構應該按《意見》要求,解放思想,銳意進取,穩妥推進國有金融機構深化改革,增強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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