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關將古人名字用作店名、商標的事情,在內地引發熱議。比如成都街頭就有「薛濤茶樓」、「薛濤河鮮館」、「李白米線」、「李白愛肥腸」等等。反對者認為,此種「碰瓷」古人、剮蹭流量、肆意消費古人的做法不妥,有違公序良俗。
其實,類似做法並不鮮見。就拿酒類來說,就有「劉伶醉」「曹植醉」「文君酒」等等。大多數也是化用古人的典故、佳話,並非真有確鑿的傳承淵源。既然卓文君能當壚賣酒,薛濤掬杯清茶、烹烹小鮮,也說不上就是有辱才女。文君酒是卓文君老家四川邛崍借其美名出產的名酒;那麼李白老家江油,用他來代言當地名小吃滷肥腸,也說得過去嘛。何況,旁邊不遠的閬中,還有「張飛牛肉」呢。
再者說了,李白跟蘇東坡一樣,是文豪,也是酒徒,是吃貨。他們本來也並非不食人間煙火的聖徒。只許你家李白朗誦「黃河之水天上來」,就不許我家李白一盤肥腸滋味落肚中?況且東坡肘子、東坡肉,中國人大嚼特嚼了一千年,也沒有嚼壞東坡居士的詩文盛名。以李白之豪放,即便幾塊肥腸掉在身上污了衣襟,相信絲毫不影響他仰天大笑出門去。今天我等蓬蒿人,何必替古人操這份閒心呢?
至於街頭巷尾,那賣點心蛋糕的「漢糕祖」,賣糖果的「糖太宗」,加工電焊維修的「焊武大帝」,難道不是充滿創意、讓人過目不忘嗎?沒有人會真的以為這是劉徹祖傳的電焊技術。
更重要的是,用古人之名作為商標、店名,作為營銷之用,亦在法律許可範圍之內。只要商家不違法,不是刻意醜化、侮辱,讓古人發揮一下餘熱,便無需吹毛求疵、上綱上線、充當輿論判官。而且,消費者自會「用腳投票」,那麼缺少底蘊、質量乏善可陳的商品,是經不起市場檢驗的過眼雲煙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