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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藝中年/疫下的藝術更生\輕 羽

時間:2020-09-22 04:24:20來源:大公報

  去年我以兼職身份協助一個劇團的藝術教育項目,活動內容分為不同部分,首先教授參加者戲劇表演的基本知識和技巧,然後進行不同課堂的訓練,整體以一年時間讓參加者最終可以在觀眾面前表演一齣短劇。這類藝術教育項目在香港甚為普遍,大多在中小學或社區組織進行,希望透過參與戲劇的過程,提升學生對藝術的興趣,以及發掘自我的潛能。

  我們這個計劃卻較為特殊,在香港懲教署支持之下,我們以在囚人士為對象,於其中一間懲教所作為基地,開展這個別具意義的「藝術更生」項目。我的職責是協助推行整個項目的行政運作,感受至深。

  從前,對於犯了罪行而被判刑入獄的人士,坊間會稱為監犯、囚犯,粵語甚至有蔑視成分的「監躉」,現在則稱為在囚人士、囚友。他們處身的地方,從前稱為監獄,現在香港已修正為懲教所。《左傳.宣公二年》說:「人誰無過,過而能改,善莫大焉。」現代社會的概念是懲處犯罪者之餘,更重要是教導他們改過自新,以至學習自己能力範圍之內的謀生技能,好讓刑滿之後重投社會,重新做人。

  某些西方國家早有為在囚人士開辦戲劇藝術項目,目的是藉藝術陶冶心靈,擴闊思維,重新思考人生抉擇。可惜受疫情影響,我們的藝術更生項目進行了不到一年,基於防疫理由而沒法持續進入懲教所與囚友進行活動,故此需要暫時中止。以往一年,我曾多次到達懲教所。門禁森嚴,每次都要經過嚴格檢查才可內進。囚室環境當然與社會上其他場所大相逕庭。囚友的紀律雖然良好,但怎也是與外界隔絕。疫情之下,以往慣常的親友探訪時段亦受影響。這些親身體會令我覺得任何人都不應以身試法,被囚最終都會失去自由,抱憾終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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