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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人行\法官是神還是人?\夏有風

時間:2020-04-02 04:24:08來源:大公報

  法官總是把自己打扮成中立、正義的化身。但我們不要忘記他們也是人,不是神,因此他們的思想不可能脫離社會現實。

  美國法學教授瓦爾維爾(Lawrence Valvel)指出:「有一個普遍存在的問題:法官有太多的時候不願意聽取事實和理據。他們在一開始即持有嚴重的、偏向某一方當事人的偏見(當然,他們一定會否認這一點),然後就對那些與他們的偏見相反的事實和相應的說理視而不見、聽而不聞……當法官出於他們的成見和偏見而忽視事實,甚至在想像中虛構出反事實的情況時,他們已經摧毀了司法制度的核心價值──做裁決應基於案件的事實而非偏見。」

  司法偏見的現象不單存在於法官之中,也會在陪審員中出現。雖然陪審團被認為能使裁判的過程更民主、更公正,但由於陪審團不需要解釋裁決的理據,因此更容易讓那些隱藏的偏見無所顧忌,影響裁決的結果。特別是,當案件涉及當事人的政治立場以及種族、族群及性別歧視的時候,偏見更是難以避免。它會從藏身的地洞裏爬出來,戴上貌似正義的面具,大搖大擺地出現在法庭上。

  顯而易見,在法庭上,法官是「國王」,他對於避免或減少偏見起很重要的作用。但如何找到素質高、能力強的「明君」呢?司法制度的批評者經常指出,法官既不是經民主選舉產生的,也不需要向選民負責,卻在修法、釋法和立法上擁有民選立法機構的權力。

  那麼,經選舉產生的法官會更公正嗎?在美國,有一些州是通過民主選舉來任命法官。雖然民主了,但是候選人為了當選,勢必要迎合一部分選民或某一黨派的政治立場,因此,就有了「保守派法官」與「自由派法官」之爭。由此看來,即使法官是民選的,司法偏見的問題也不會消失。

  如果你把法官當作神,就難以接受他有偏見的事實。但如果你明白他也是人,也有人性脆弱的一面,那就能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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