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在台北西門町買了一個背包,棕黃色,頗有質感,折算成港幣不到五百塊。我喜歡極了,買回來幾乎每天都背着,風吹日曬久了,這包就從「懷舊」變成了「破舊」。一朋友在我去年生日的時候送了新的。論品牌,新背包大名鼎鼎,在IFC才有專賣店;論價格,舊背包後面要加一個零才能勉強趕上;論外觀,新的和西褲更相襯。但我就是捨不得換。
朋友不高興了,問我為什麼。我竟一時答不出。細細想來,對一件舊物的喜愛,跟是否名貴真的沒任何關係。我記得在台北時,那個女店主十分耐心地幫我找出大概七八個款式和顏色差不多的背包,為我逐一介紹它們的不同,沒有絲毫不耐煩,極真誠地說「不買也沒關係的,總要自己心情好才最重要。」臨了,我選中了,在鏡子前看一看,感覺自己斯斯文文地又回到了學生時代。所以,每當我背着它,總能夠回味起那份樸實與真誠,也總能夠找到自己成長的感覺。這種難與人言的妙處,大概就是敝帚自珍吧。
由這個背包的故事,我問自己:為什麼不能在生活中始終堅持這樣「非物質」的選擇?人生有很多好東西,比如芨芨草上的露珠,天空飄過的白雲,如鈎的彎月。欣賞這些,只須心存一念,一抬眼、一駐足就足夠了。可就這點時間,最終還是被用在了自以為更有價值的事情上。我們往往把悠閒的時間留給了應酬,把喜愛的東西留給了價格,把精力和激情留給了浮華的功利。最終換來的所謂「成熟」,不過就是拿本來純真的天性換取了圓滑與世故,真是遺憾。
舊背包像是老朋友,時時提醒我:切莫做懵懂的天使,掏出衣兜裏的寶石,去換取巫婆手中的玻璃球。
jackeyzhao2018@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