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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與歲月\網絡文學的商業運作\凡 心

時間:2020-01-31 04:24:27來源:大公報

  今天要是還有哪個「寫作人」,認為只要經營好文字,聯繫上出版社,出版後便可賺上一筆。那就是太天真,或說太傻了。

  現在的網絡出版完全顛覆了對以往出版規律的認識。看了上海一台某出版集團的《原創文學風雲盛典》電視節目,才知道「出版」已被一些網絡公司全然納入了商業運作的軌道。

  這台電視節目,綜合了歌唱、作者和演員演說、書籍介紹等元素,主辦方是某網絡大佬旗下的出版集團,一開始謀劃時集團方已通過網絡深度介入,並已考慮影視拍攝,表現出賺錢務盡的野心。

  查了相關資料,這家出版集團公司已經上市──原來出版已進入成熟的商業運作模式。

  在文字世界浸淫多年,深諳好作品是作者成熟個性的表現而非迎合讀者的結果。一些世界級的文學名著,如托爾斯泰的《復活》,馬爾克斯的《百年孤獨》,豈是出版方介入策劃,迎合讀者得出來的?但眼下金錢為王、網絡風行的世代,出版集團認為讀者多寡方可體現文字價值,便告別「一錘子」版權買賣模式,在版權多元運營上推出「IP共營合夥人」制,要求寫手每日寫出依據網民趣味的幾千字,供上網閱讀,公司再根據其閱讀量的多少,分若干等級付酬。

  在網上看到一份長名單,這出版集團名下的網絡作者,既有像余華這樣的實名小說大咖,也有許多無名小輩。後者名字都只是一個不出真姓實名的筆名,虛得不着邊際,一如網絡的虛擬世界。而根據公司嚴謹而苛刻的稿酬分配制度,各人收入高低懸殊,最高者二○一九年的收入上億,低者也有十數萬。

  網絡文學及其作者,是與傳統文學背道而馳的運作,叫人刮目相看。但這種商業運作下也能產生一些好作品,如拍成了電視劇的《瑯琊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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