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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信/米 哈

時間:2018-09-23 03:16:48來源:大公報

  去旅行,買手信,曾經是一件至關重要的事。在上世紀九十年代,互聯網還未有普及,一般家庭旅行都是參加旅行團,到旅行社報名,再在某時某酒樓辦一個茶會,拿着一疊什麼什麼須知回家,再到機場集合、出發,繁瑣而隆重。到了當地,在旅遊巴上,還有一個關鍵時刻,就是領隊介紹手信。

  從小食到飾物,領隊一一介紹,大力推介,然後派上一張表格讓團友向他訂購。這時候的領隊是最和藹可親的,還保證會將手信包裝好,送到酒店房間,服務周到。小時候,我討厭這環節,我討厭他的硬銷,也討厭在場的壓力,但人大了,多了一份明白,這是他們的收入,也是有經驗的、懂世情的團友有預算的支出,而且領隊的確提供了一個方便,一個不用浪費旅程時間選手信的方便。

  從前買手信難,主要是因為自己無知,分不清楚什麼是當地特產,也不知道價錢是否合理;現在買手信更難,因為除了那些毫無特色的特色旅遊熱點小珍品,例如鎖匙扣、雪櫃門磁鐵、書籤等,我實在難以找到什麼東西是非要在旅行時買的。當地買到的東西,回到家,我一樣能買到啊!

  最近,我到愛沙尼亞出差。出門前,四歲大的乾女兒千叮萬囑要給她帶手信。我問她:那麼你要零食、玩具,還是顏色筆呢?她毫不猶豫地選了顏色筆。沒問題,當老闆的命令清晰,一切都好辦。

  如是者,我從香港出發,十多個小時飛機,到達莫斯科,轉機飛兩小時到達塔林。從機場到市區,到達酒店,而在酒店附近,就有一個商場,商場裏有一所當地的大型書店,書店內的兒童區有一排貨架的顏色筆,五光十色,琳琅滿目,而全是某老鼠卡通品牌的出品,當中有一半是那兩名飄着雪的公主姐妹。

  想起一位在幼稚園工作的朋友說,現在班上有半數小孩都說自己的名字是Anna,每班男女大概各佔一半。在這個時代,連名字都一樣了,我還能期待有不一樣的手信嗎?不要問我,最後買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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