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與香港的緣分,可以用1+2+3+N簡單概括:一次專程赴港作演講(兩場)、兩次海上過境、三篇以香港作標題的文章,還有日記及與許廣平書信若干。相對於魯迅浩浩的文字,有關香港的記述並不多。但有數的幾篇,有如一把刻刀,寥寥幾下,便入木三分。
關於一九二七年初隻身從廈門乘船經香港赴廣州任教,他在一月十六日日記中寫:「晴。晨發廈門。」此趟行程為十六日午從廈門出發,十七日午抵香港,停泊一夜,十八日午抵廣州。
魯迅在與許廣平的《兩地書》第一百一十二封(一九二七年一月十七日)對此次行程寫得更詳細:「現在是十七日夜十時,我在『蘇州』船中,泊在香港海上。此船大約明晨九時開,午後四時可到黃埔,再坐小船到長堤,怕要八九點鐘了。
這回一點沒有風浪,平穩如在長江船上,明天是內海,更不成問題。想起來真奇怪,我在海上,竟歷來不遇到風波;但昨天也有人躺下不能起來的,或者我比較的不暈船也難說。
我坐的是『唐餐間』,兩人一房,一個人到香港上去了,所以此刻是獨霸一間……」
說是隻身,其實還有一位不請之人同行,「有一個偵探性的學生跟住我。此人大概是廈大當局所派,探聽消息的,因為那邊的風潮未平,他怕我幫助學生,在廣州活動。」「我在船上用各種方法拒斥,至於惡聲厲色,令他不堪。但是不成功,他終於嬉皮笑臉,謬託知己,並不遠離。」(見《兩地書》第一百一十二封)。
關於赴港演講,魯迅在一九二七年二月十八日日記中記:「雨。晨上小汽船,葉少泉、蘇秋寶、申君及廣平同行,午後抵香港,寓青年會。夜九時晚演說,題為《無聲之中國》,廣平翻譯。晚梁式邀至大觀園飲茗,並邀黃新彥等。」魯迅濃重的浙江口音,由原是廣東人而又深刻理解魯迅講話神韻的許廣平擔任翻譯,傳神地譯成粵語,吸引了大批香港聽眾,反響熱烈。
關於一九二七年秋天離穗赴滬途經香港,九月二十八日記:「午抵香港,在船檢行李。發廣州信。夜仍開船。」
魯迅寫香港的文章主要有《略談香港》《再談香港》《述香港恭祝聖誕》等。
《略談香港》發表於一九二七年八月十三日《語絲》周刊第一百四十四期,文中回憶了在香港的演講經歷(兩場演講《無聲的中國》和《老調子已經唱完》,呼籲「青年們先可要將中國變成一個有聲的中國」,「大膽地說話,勇敢地前行」)。《再談香港》發表在一九二七年十一月十九日《語絲》第一百五十五期,記述了九月路過香港時遭「查關」刁難的經歷。《述香港恭祝聖誕》發表於一九二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語絲》第一百五十六期,用致編者信形式,刊於「來函照登」欄。以看似客觀的筆調實錄香港慶祝孔誕的場景,實則反諷背後的荒謬。
《略談香港》中提及一九二七年二月從廣州赴香港演講,船上「有一個船員,不知怎地,是知道我的名字的,他給我十分擔心。他以為我的赴港,說不定會遭謀害;我遙遙地跑到廣東來教書,而無端橫死,他──廣東人之一──也覺得抱歉。於是他忙了一路,替我計劃,禁止上陸時如何脫身,到埠捕拿時如何避免。到埠後,既不禁止,也不捕拿,而他還不放心,臨別時再三叮囑,說倘有危險,可以避到什麼地方去。我雖然覺得可笑,但我從真心裏十分感謝他的好心,記得他的認真的臉相。
三天之後,平安地出了香港了,不過因為攻擊國粹,得罪了若干人。現在回想起來,像我們似的人,大危險是大概沒有的。不過香港總是一個畏途。這用小事情便可以證明。即如今天的香港《循環日報》上,有這樣兩條瑣事:
陳國被控竊去蕪湖街一百五十七號地下布褲一條,昨由史司判笞十二藤云。
昨晚夜深,石塘咀有兩西裝男子,……遇一英警上前執行搜身。該西裝男子用英語對之。該英警不理會……於是雙方纏上警署……
第一條我們一目了然,知道中國人還在那裏被抽藤條。『司』當是『藩司』『臬司』之『司』,是官名;史者,姓也,英國人的。港報上所謂『政府』,『警司』之類,往往是指英國的而言,不看慣的很容易誤解,不如上海稱為『捕房』之分明。
第二條是『搜身』的糾葛,在香港屢見不鮮。但三個方圍不知道是什麼。何以要避忌?恐怕不是好的事情。這似乎是因為西裝和英語而得的;英警嫌惡這兩件:這是主人的言語和服裝。……
在香港時遇見一位某君,是受了高等教育的人。他自述曾因受屈,向英官申辯,英官無話可說了,但他還是輸。那最末是得到嚴厲的訓斥,道:『總之是你錯的:因為我說你錯!』」……
「我現在還有時記起那一位船上的廣東朋友,雖然神經過敏,但怕未必是無病呻吟。他經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