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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江憶記/紅牌車順利轉型的士/過來人

時間:2019-05-22 03:18:00來源:大公報

  圖:七十年代街上行走的紅牌車/作者供圖

  之前提過,在上世紀七十年代之前,本港除了計程車(的士)之外,還有白牌車和紅牌車,三類車輛的功能大同小異,但在載客方面卻有差別,而服務質量也有不同。以白牌車為例,幾乎全部都可以議價,而且可以數位不相識的人士同時承包一車然後攤分車資,所以最終收費會比的士或紅牌車便宜,有些車主更可讓客人按月承租,例如在保姆車和校巴未普及之前,家長會租用每日定時接送子女上學和放學,租用方式靈活,因此在當時很受市民歡迎。

  當年的白牌車,不會在街上兜客,只會在一些特定的地點聚集,等候客人召喚,這些特定地點並非由政府設置,而是由營運商約定俗成,經過一段時間之後,就會與市民產生共識,由於業者自律不阻路,所以政府也就容許他們以這種方式生存。

  與此同時,坊間也有另一種載客取酬的交通工具紅牌車存在,這種車輛都是採用私家車車種營運,但獲得政府發給合法營運牌照,車牌顏色是紅底白字,有異於的士的黑底白字和白牌車的白底黑字,功能上與的士相若,車廂內不設計程表,車頂也沒有的士燈箱,但規定一定要設置無線電通訊機,讓司機可以隨時直接與公司總台對話。當客人需要紅牌車提供服務時,會先行致電到紅牌車公司,彼此議定車資之後,公司根據「柯打」向駐在不同地點的司機發出載客指令,於指定時間到指定地點接載乘客,司機除了小費之外,還會代公司收取雙方協定的車資再交回公司。

  這種合法載客工具於六七十年代在香港生存了十多年,最終基於的士業界的反對聲音越來越高漲,加上港英政府以提升行車安全為前提,效法英國於七十年代中期規定所有車輛都要統一採用BS AU145A的反光物料去製作車牌,而有關物料經反覆測試證明白色和黃色效果最佳,於是硬性要求所有車輛的前牌為白底黑字,而尾牌則為黃底黑字。在上述兩項客觀情況下,車輛不能再以車牌顏色去區分經營類別,為了順應的士業界要求,決定在一九七六年七月二十四日頒布取締紅牌車,市面上一千八百多輛紅牌車的車主可以每輛七萬五千元的代價,將旗下紅牌車轉型為的士,自此紅牌車便成為歷史。

  雖然紅牌車問題得以順利解決,但白牌車的問題卻一直縈繞不散,在八九十年代,很多人以客貨經營載客業務,儘管政府不斷打擊,情況依然不能根治。到了二○○○年後,隨着科技發達,又衍生出另一種以手機應用程式(Apps)營運的白牌車,其中廣為人熟悉的就是Uber,令政府的打擊遇上阻力,因為人們可以打着發展高科技城市的幌子,名正言順地經營,而政府只好投鼠忌器,最終發展如何,相信還要一段長時間才有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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