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張智威指出,臨近期權到期日,證券行一般會提醒客戶積極處理持有的合約。
投資者買入認沽期權,在期權到期日時,忽略向券商提出後續處理方法,有什麼後果呢?若果屬於價外期權,就會變成「廢紙」,但是持有價內期權,也會是變成「廢紙」嗎?一般而言,券商會採取「有錢就行使期權、無錢就會強制平倉」的原則,就這未必是必然的做法,投資者需要注意潛在風險。
信誠證券聯席董事張智威表示,因為股票期權需要實物交收,認沽期權買方在到期日時,需要沽出股票;認購期權買方則要買入股票。按照港交所規例,價內1.5%或以上的期權,在到期時便會自動行使。舉例說,買入行使價100元的滙控(00005)認購期權,當正股股價升至101.5元或以上,而投資者在到期日時沒有表達任何後續指示,券商便會替客戶以每股100元買入滙控。
若果投資者賬戶內已存放100元現金儲備,當然可以直接扣賬,買入股票。然而,投資者並沒有現金在賬戶,但有其他等值超過100元的股票資產,證券行有可能把其他股票作為抵押品,借入資金,買入正股。如果投資者既沒有現金,又沒有其他股票,證券行有可能替客戶買入股票,在下一個交易日自動沽出股票。
至於買入認沽期權,投資者需要把賬戶內的股票,向期權賣方沽出股票,才能夠取得期權利潤。假使他沒有股票,也沒有現金足夠購買股票向賣方沽空,證券行就沒有辦法協助客戶向認沽期權賣方出售股票,投資者持有的期權合約就面臨變成「廢紙」的風險,無法取回利潤,「見財化水」。
臨近到期日 券商會提醒客戶
張智威指出,臨近期權到期日,證券行一般都會提醒客戶積極處理持有的期權合約,例如在到期日前準備足夠現金儲備,或者預先買入股票等等。按照他個人經驗,大部分投資者都會在到期日前,沽出期權了結,行使期權的客戶並不多。
值得一提的是,如果持有的期權屬於價內,但價內幅度非常小。這個時候,投資者必須衡量,當行使期權後,是否仍然獲得利潤。因為買入股票或賣出股票,其間涉及股票交易費用,尤其是在買入股票後,準備短期內沽出,涉及交易費用就更多。
總括而言,投資者買入認沽期權及認購期權時,並無需要在證券賬戶內存放保證金,但是在期權到期日,賬戶沒有現金儲備,就有機會遇到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