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無牌食肆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000元及監禁六個月,但審計報告揭示,食環署掃蕩無牌食肆的「即時拘捕」成功率,由2018年的50%下降至2022年的35%,而有巡查員竟然在行動當日才發現,目標食肆沒有開門營業。
審計報告同時發現,食環署牌照申請服務有待改善,例如個案轉介至其他政策部門跟進,經常出現延遲,三成需平均19個工作天處理,較時限的三天多出六倍時間。
審計署建議,食環署制訂適當措施應對,需檢視採取「即時拘捕」行動的做法,提升牌照審批時效。食環署回應,大致同意審計署的建議,檢視其各項有關巡查的指引及時限,令其更切合實際情況;至於發牌制度方面,也會檢視各種流程、程序和指引等作出改善。
大公報記者賴振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