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桃園煉油廠29日發生氣爆 中央社
【大公報訊】據中通社報道:台「經濟部」所屬的中油公司在桃園的煉油廠29日清晨大火,雖未有人員傷亡,仍遭罰款100萬元(新台幣,下同),居民也到場抗議並要求遷廠。此外,中油也證實,當天發生意外的設備沒有拿到代檢機構的許可證。
當天大火後,中油發言人畢淑蒨表示,是歲修的第二加氫脫硫工場重新啟動時,發生爆炸起火燃燒,檢討報告估計3至7天會出爐,屆時將適用重新檢討所有工場的維修流程。
「勞動部」派員檢查後發現,燒掉的加熱爐設備過期,有效期限僅到1月21日,雖然已經申請設備安檢,但還未完成安檢就啟用,將依法裁罰3萬至30萬元。
預定31日接任中油公司總經理的李順欽趕至現場,向大眾鞠躬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