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着各個候選人的選舉活動進入白熱化階段,意味完善地區治理改革後的新一屆區議會也即將誕生!
基本法第九十七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可設立非政權性的區域組織,接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就有關地區管理和其他事務的諮詢,或負責提供文化、康樂、環境衞生等服務。」這從憲制高度確立了區議會的功能角色,是一個諮詢架構。因此改革後的區議會「去政治化」,是讓區議會回歸基本法的立法原意,回歸基本法所規定的職能定位,並將強化地區治理架構,讓區議會成為地區發展的基礎力量,讓愛國愛港且有志服務地區的人士參與其中,發揮他們的專業能力,協助政府改善民生,化解地區矛盾和紛爭,提升大眾獲得感和幸福感。
過去尤其是2019年當選的區議員非常政治化,有些候選人喊兩三句反中亂港口號就可以當選,當選後不但沒有好好履行基本法規定的區議員的諮詢及服務職能,還利用政府資源大玩政治、反中亂港,棄民生於不顧。新一屆區議會遵循「愛國者治港」原則,確保反中亂港分子被排除在區議會之外,保障區議會主導權在愛國者手中。「愛國者治港」是「一國兩制」的根本原則。正如政務司司長陳國基早前於立法會回應議員提問所言,候選人必須符合「愛國者治港」原則。
新一屆區議會的產生辦法符合區議員的職能定位,議員將以委任、地區委員會界別選舉、地方選區選舉和當然議員組成,其中委任、地區委員會界別和區議會地方選區的議員數目分別約佔4:4:2,另加27個當然議員。地方選舉方面,共設44個選區。而區議會主席將由各區民政事務專員擔任。筆者認為優質的區議會是以各區議員的才能、政績去實現高質量的社區規劃及提供民生服務,輔助特區政府推進基層治理。委任、地區委員會界別選舉、地方選區選舉議員均能各盡其職,具有認受性和代表性,能讓區議會真正發揮基本法九十七條賦予的功能。
未來區議會的其中一項重大職能是諮詢工作,協助政府對地區事務及市民意見「把脈」,做到「上情下達,下情上達」,強化其「接受市民諮詢」和「為市民提供文化、康樂、環境衞生等服務」的功能,並讓區議會成為政府的「社區溫度計」,替政府在地區「問診」和「把脈」,協助特區政府落實政策措施,及早了解市民心聲,積極化解矛盾,及早防止社會危機。
完善地區治理是一整套體系,政府成立地區治理領導委員會,由政務司司長任主席,就全港性的地區治理提出指導方向;其下再設一個地區治理專組,由政務司副司長做主席,負責協調所有政府部門。在整個新的地區治理系統中,區議會負責搜集和反映給專組,專組再去到領導委員會,領導委員會收集民情後將定下決策,並下放給專組,最後由各區關愛隊執行,做到上情可以下達,下情也可以上達,提升地區的服務及提高地區治理的水平。最後,政府還設立了區議員履職審查機制確保區議員履行職務是符合社會公眾利益及期望。
筆者期望新一屆區議會產生後,區議員能盡快投入工作,重回為民謀福祉的初心,真正做到為市民服務,做到「去政治化」,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達至高質量的社區規劃及民生服務,發揮輔助特區政府進行基層治理的作用。
港區人大代表、立法會議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