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全國人大3.11決定之後,全國人大常委會於3月30日對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作出修訂,原附件一和附件二確定的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產生辦法不再施行。與此同時,特區政府亦在全速推進本地選舉法修訂工作。不日,由人大決定、基本法附件和本地立法確立的新選舉制度將全面取代香港特區原選舉制度。
除其他事項外,是次完善選舉制度有可能降低「參政熱情」,在香港社會達至「去政治化」的效果。一者,立法會地區直選議席由35變為20,這將壓縮「泛民」的搗亂空間;二者,選委會選舉議員、功能團體選舉議員和地區直選議員都有提名門檻,這將增加候選人「入閘」的難度;三者,立法會總議席由70變為90,否決政府法案所需票數相應增加,即使「泛民」成功當選,亦無可能掌握「關鍵的否決權」;四者,不論立法會議員候選人抑或行政長官候選人,都有嚴格的資格審查機制,且這種資格審查不受法院覆核,這將排除香港特區選舉「失控」的可能;五者,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人數由1200變為1500,增設由全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全國性團體香港成員的代表組成的第五界別,並將區議會議員排除在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之列,非建制派再無可能成為行政長官選舉中的「造王者」……這些改革舉措將極大削弱非建制派的政治能量,因之降低非建制派及其支持者的參選和投票熱情。在此背景下,有非建制派計劃不投票或投白票不足為奇。
「泛政治化」阻礙香港前進
事實上,對香港社會「去政治化」正是今次完善選制的着眼點和潛藏議程之一。在3月12日國務院新聞辦新聞發布會上,國務院港澳辦公室常務副主任張曉明談到,(完善香港特區選舉制度)「是提高政府治理效能的必由之路,有利於發展經濟、改善民生。現行選舉制度的缺陷和它的不確定狀態是香港社會高度政治化或者『泛政治化』的催化劑,反中亂港分子登堂入室之後肆意操弄政治議題……來阻礙甚至癱瘓立法會的運作,嚴重掣肘了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施政,造成了巨大的內耗。完善選舉制度之後……香港有望從此擺脫政治爭拗的羈絆,走出政治泥沼,實現良政善治,為廣大市民謀取更大的福祉。」
再聯想到國家主席習近平在慶祝香港回歸20周年大會暨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五屆政府就職典禮上講到,在香港落實「一國兩制」要始終維護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香港是一個多元社會,對一些具體問題存在不同意見甚至重大分歧並不奇怪,但如果陷入『泛政治化』的漩渦,人為製造對立、對抗,那就不僅於事無補,而且會嚴重阻礙經濟社會發展。香港雖有不錯的家底,但在全球經濟格局深度調整、國際競爭日趨激烈的背景下,也面臨很大的挑戰,經不起折騰,經不起內耗。」這番講話表明,中央不樂見香港社會過於政治化,甚至將「泛政治化」視為阻礙香港前進的因素。
「政治化」與「去政治化」代表了兩種背道而馳的努力。自上個世紀七十年代以來,香港居民逐漸走出政治冷感,一個有別於過往的政治社會悄然成形(關信基,「香港政治社會的形成」,《二十一世紀》1997年6月號)。回歸之後的民主改革、政黨鬥爭、階級矛盾和核心價值變遷加速了香港社會的政治化。從非建制派的角度來看,政治化意味着民主參與和公民責任。他們樂於動員市民來表達對特區政府的反對,藉以汲取政治能量並打擊特區政府的管治威信。「反廿三條」、非法「佔中」和「反修例」等都是非建制派「召喚群眾」的結果。
但是,從中央的角度來看,「泛政治化」並不符合香港作為「經濟城市」和金融中心的定位。中央不願看到香港成為「政治城市」,因為政治意味着鬥爭、內耗乃至動亂。香港社會過度政治化不利於香港特區的管治,亦會威脅香港的長期穩定和繁榮。香港回歸之後,由「泛民」主導的群眾動員,的確一次又一次地釀成了管治危機。尤其是,2019年的「修例風波」令香港社會陷入了長逾一年的動亂。中央下定決心要煞停香港社會過分政治化的趨勢。前特首、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日前在接受採訪時亦表示,香港未來幾年要「去政治化」。
有助社會回歸理性平靜
持平而論,對香港社會「去政治化」有利也有弊。一方面,正如過去十餘年的政治實踐所揭示,過度的政治熱情和群眾參與不利於社會秩序的穩定,甚至可能帶來管治危機。2019年的「修例風波」,由於反對派不斷「召喚群眾」,打開了「潘朵拉的盒子」,令香港這座昔日安全、和平、美麗的城市變得面目全非。
在民主政體下,政治參與的數量和程度應當是適中的,不宜過低也不宜過高。對高度政治化的香港社會「去政治化」有利於幫助社會回歸理性、回復平靜。另一方面,新選舉制度固然有助於排除極端分子,給香港社會「政治降溫」,2019年區議會選舉70%投票率的「盛況」想必不會再出現。但是,過低的投票率和政治參與對選舉的認受性亦有負面影響。並且,「政治降溫」未必能夠挽回香港社會兩極化的趨勢。以選舉制度給香港社會「去政治化」只是一方面,如何彌合社會撕裂和化解政治仇恨才是真正的難題。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法學院講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