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產品

首页 > 评论 > 正文

青年讀書薈/世界上沒有不受限制的自由/溫 凡

時間:2020-06-28 04:23:53來源:大公報

  圖:霍布斯認為當「公義」與「自由」凌駕於法律,社會整體契約就會崩潰

  《利維坦》是英國哲學家湯瑪斯.霍布斯於1651年出版的一本着作,全名為《利維坦,或教會國家和市民國家的實質、形式、權力》。其中書名「利維坦」原為《聖經》中記載的一種巨獸,在本書中用來比喻國家。霍布斯對於國家、個人與社會的思考,對於400年後的今天香港社會仍然有借鑒意義。

  作者在本書中想探討的核心問題是:國家為什麼存在?想要回答這個問題,作者先從對人性的分析開始:在自然狀態下,人與人之間雖然天然存在心智體能的差距,但這一差距並不是特別明顯,也不存在一個人強大到可以對抗世界上大多數人的情況。因此,人在自然狀態中必然會盡一切所能來滿足自己的欲望,而且每個人都需要世界上的每樣東西,因此世界上的東西都是不足的,所以就有持續的,基於個人利益的「萬人對萬人的戰爭」。每個人的人生在自然狀態下是充滿了衝突,並且「孤獨、貧窮、齷齪、粗暴又短命」。

  而這一「萬人戰爭狀態」並非對全體人類最有利的狀態。因此人們會因為自利和對物質的欲求,想要結束戰爭。想要達到一定程度的和平,需要個體之間達成強力的和平契約。在沒有契約的情況下,人們生活惶惶不可終日,即使擁有一定資源,亦容易被奪走,沒有資源的人更加難以保存生命。此時,在一系列契約的基礎上,形成了最早的法律體系,也為國家的形成就有了初步條件。

  同時作者認為,所謂的國家就是由一系列讓渡個人權力給一個主權的社會契約組成,由這個主權保護其中的所有人的自由與和平。通過犧牲部分個體的權力,從而保障全體的自由。這一主權就是所謂的「利維坦」。

  自由不能凌駕法律之上

  然而社會契約的存在,需要個人向政權讓渡權力自由,因此霍布斯也對個人的自由做了清晰的界定。作者旗幟鮮明的反對所謂的「古希臘學者」倡導的古典自由主義,即自由並不是不受任何限制的自由,自由也需要存在一定的邊界之內,也就是法律範圍之內。作者承認「法無禁止即可為」的思想,但否定「存在決定自由」。而作者反覆在書中警告到:國家的崩潰往往就是從思想混亂開始,因為人們容易被「自由」這一美好的名稱所欺騙,並且由於集體判斷力的缺乏而導致錯誤的思想被廣泛傳開,從而削弱了整體法律契約的權威性,乃至於產生騷亂,最後出現政權更迭。

  這一現象的原因是只有一個強而有力的政府,才能保證法律能夠得到貫徹執行。也就是全體公民之間制定的契約得到尊重。如果只是為了部分人認定的所謂的「公義」與「自由」就要凌駕於法律之上,最終的結果只能是社會整體契約的全部崩潰。因為人們在自然狀態下對人對己都很難做出公正的評價,並由這種評價的不同而不斷出現競爭、論爭、黨爭乃至戰爭,最後造成構成國家基礎的契約,也就是法律的力量的減弱甚至毀滅的情況時有發生,最後唯一可能的結果就是影響國家之內所有人的福祉。

  綜上所述,霍布斯的政治遠見可以總結為:想要讓大多數人獲得幸福,需要一個強大的政府,可以指定嚴格的法律,並且確保有力的執行,這樣才能避免人性天然傾向衝突的那一面。想要保護每個人的安全,就需要全體個人讓渡部分權力與自由予國家主權,並以此作為保障社會秩序的後盾。任何造成國家內部思想混亂的行為,都是削弱國家基本的安全基礎,從而傷害到每個人的利益。

  聯想今日香港種種,其實我們不難發現,約400年前的英國哲學家就已經預言到今日亂局的成因:思想混亂,以及這一亂局的解藥:通過立法與確立執行機制維護整體社會契約的權威性,讓我們不得不佩服霍布斯的深刻政治洞見。

最新要聞

最受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