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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用「煽動罪」去制止謠言/鄭赤琰

時間:2019-09-11 04:23:58來源:大公報

  警察在驅散行動中殺死暴徒的謠言已流傳了好一陣。有大學的迎新活動彷彿變成政治活動,有學長學姐穿着標準暴徒裝束高呼政治口號,發動學弟學妹參與罷課、參與所謂的「抗爭」。有在場校友聽到學生代表公開對新生胡謅,聲稱自六月中以來,已有數百名無辜市民被警察開槍射殺並毀屍滅跡,雲雲。該校友不敢相信這種謠言竟會在大學生之間傳播,更不敢相信數百名新生無人提出質疑。

  大學要敢於制止謠言散播

  在大學傳播這種謠言,目的就是要煽動大學新鮮人參與罷課、「抗爭」,也說明了為什麼在爆發暴力衝突以來,逾四成被捕疑犯都是年輕學生,年輕學生閱世不深、血氣方剛,容易盲目相信同儕好友的說話。如果再任由學生間散播謠言,暴力衝突只會越演越烈。

  連日來,不少市民到港鐵太子站非法集結,要求站長公開站內閉路電視片段,希望找到警察殺死無辜市民的「證據」;更有所謂死者女友向網媒控訴男友被警員殺死,死者父母要求取回屍體,結果「被失蹤」的傳聞;又有反對派地區主任在網上討論區引述「街坊」消息稱警員在太子站殺死六人。立場偏頗的媒體站在唯恐天下不亂的一邊,當然也不會放過這種殺人滅屍的「新聞」,於是有意製造謠言的幕後大台就依計展開他們的造謠三部曲:第一部,所謂有人親眼所見;第二部,圍堵太子站要求交出閉路電視片段;第三部,發動市民到太子站外獻花拜祭。如此一來,謠言也就不只於口耳相傳,而是言之鑿鑿!

  俗語說:謠言止於智者。不過,大學作為求知求科學態度的知識殿堂,竟然出了這種造謠敗類,盲信謠言而不去求證,簡直把整個大學的教育顛覆了。當前出現香港回歸以來最大規模的暴亂,大學校董會、校長、校董、各院會、系會,面對這種謠言竟不敢駁斥,甚至做鴕鳥,一旦連勤於上課讀書的多數也被霸凌騎劫,香港的專上教育制度也就被斷送掉了。

  因此本文呼籲大學校長要敢出來阻止這種造謠生非的群眾運動。其中一個辦法:校方可在學生會、宿生會、系會、各種科際的研習會等舉行正式會議時,派出教員、學生事務處職員參與會議,碰到這種「警察打死人滅屍」的議題時,教職員可針對謠言要求學生必須找到死者姓名、家屬有否報警或入稟控告警方等信息才能正式討論,否則便擱置不議,如果能做到這種預防性兼指導性的措施,大學變成「失智的謠言溫床」也就可避免了!大學所有同仁都要提出勇氣制止謠言散播的歪風。

  借鏡星洲加強規管傳媒

  警務處、消防處、醫管局、港鐵昨日已舉行聯合記者會闢謠,特區政府亦可以參考新加坡打擊假新聞的做法。新加坡建國總理李光耀上世紀六十年代,為打擊媒體傳播謠言歪風,以「煽動法令」的執法名義,派出政治部人員到報館編輯部檢查,若發現有造謠(傳聞消息)的報道,便要抽起才放行報紙付印。因為怕觸犯「煽動罪」,所有報館也願意合作。

  李光耀曾拿法庭與報館比較,他說證人在法庭宣誓後必須憑事實作供,因此法庭能做到符合公義公正公平的事實去判案;反之,記者沒有權力要求受訪者發誓不能講假話,因此「報道」的真實性經不起考驗。為了補救新聞界的弱勢,李光耀改革媒體,加強其專業要求,同時立法合併報館以消除其惡性競爭,當然也同時立法管控謠言的傳播。最近,新加坡更立法嚴厲懲處「假新聞」的罪行。

  特區政府要效法新加坡管制媒體,首先是要強化政府的管治能力,尤其是強化行政主導,不能被立法會牽着鼻子走;其次是在現成的取締假新聞或謠言傳播的法律中,最現成可用的是煽動罪。(編者按:《刑事罪行條例》第9、10條已把具有煽動意圖的行為或發表煽動文字,處理和管有煽動性刊物,包括企圖、籌備或串謀作出煽動性行為,定為刑事罪行,而條例第9條所列出的煽動意圖,包括引起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府、特區政府或中國其他地區的政府的憎恨或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等都有明確法律規定。)

  「煽動罪」,這條在回歸前已存在的法律在暴力衝突事件中經常被引用,尤其是面對嚴重的反政府危機中,它更是一條中堅的治亂法規。面對近日針對警方的謠言、污衊、抹黑,如「警員射盲女示威者」、「警察打死人」等,若政府能及時援用「煽動罪」將涉事者控上法庭,讓法庭去審查事實,遠遠好過讓警方自己去「澄清」,試想警方已成「被告」,造謠者已是「原告」,原告會聽信被告嗎?為此,律政司應更積極有為!

  原香港中文大學政治系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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