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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爾街日報》信口雌黃抹黑中國\張子衡

時間:2019-01-10 03:17:56來源:大公報

  美國《華爾街日報》前日刊出一篇所謂的「獨家報道」,聲稱中國政府為獲得馬來西亞政府支持「一帶一路」計劃,而承諾竊聽該報香港分社記者的住宅與通信。然而,這篇看似「爆炸性」的報道,根本沒有任何實質證據,所有指控僅僅是依據一份所謂的馬來西亞部門會議記錄,更沒有任何證據顯示該報記者被竊聽,以及有任何馬來西亞收到中國回覆的記錄。實際上,選擇在這個時候刊出這麼一篇針對中國、針對「一帶一路」的抹黑報道,背後的政治意圖已是呼之欲出。

  報道無證據 圖抹黑「一帶一路」

  《華爾街日報》該篇報道自己也承認,只是根據一些文件以及訪問現任和前任大馬官員而作報道。該報稱,從之前未被披露的一系列會議記錄中發現,中國官員2016年向訪華的大馬官員表示,中國將利用自身影響力,爭取讓美國等國停止調查時任首相納吉布的盟友和其他人涉嫌侵吞基金資產的指控。報道指中國公安部官員證實,中國政府正按大馬要求,監視《華爾街日報》的香港分部,包括全面監聽記者的住宅、辦公室和電子儀器使用情況。

  該份摘要更指,「孫先生說,中方會確立香港《華爾街日報》與馬來西亞人士的聯繫,當準備好後,便會將所有數據透過非官方渠道交與馬來西亞,然後馬來西亞可作出所需行動。」但該報同時又承認,現時未能確定到底中國有否提供此等資料。

  通篇報道,都是建基於一份馬來西亞部門的會議記錄,問題也正在於此:第一,這份會議記錄到底有多大真確性?第二,會議記錄所述到底是否事實?如果是一個負責任的媒體,首先就必須對新聞來源及其指控的事實作出調查,絕不是像《華爾街日報》這樣,收到什麼就報什麼。至於所引述的幾名匿名馬來西亞前官員的話,同樣令人質疑其可信度。眾所周知,馬國大選變天後,針對前首相的調查已經全面展開,有人要自我洗白、推卸責任,也非不可能之事。

  更重要的是,該報刻意將中國扯入馬來西亞的內政,更繪聲繪影地稱與「一帶一路」倡議相關,如此上綱上線、欲加之罪,無法不令人質疑該報的真實目的。實際上,美國當局正在全力遏制中國,更試圖從東南亞各國入手,阻撓「一帶一路」的順利推進。而《華爾街日報》又在中美貿易戰談判關鍵時刻刊出這篇報道,用意已經很明顯了。

  但需要指出的是,《華爾街日報》本身已經是劣跡斑斑,常有醜聞爆出。最著名的是發生在2012年,據美國媒體報道,美國官員發現,有人指控至少一名《華爾街日報》在中國的僱員用賄賂來換取信息。報道稱,這些賄賂遠遠超出了消息來源和記者之間喝茶吃飯的正常標準,涉及到花費很大的娛樂和旅遊項目。如果《華爾街日報》的記者可以通過「賄賂」來獲取信息,那麼他同樣可以「賄賂」馬來西亞官員來獲取信息。而「賄賂」而來的所謂「新聞」,到底能有多大可信度?

  又比如,在2011年,英國《衛報》就披露,《華爾街日報》歐洲版在某人指示下,透過第三方把錢轉給荷蘭「執行學習公司」(ELP)公司,供對方以低價買1.2萬份WSJ,以拉高歐洲報份,誤導讀者和廣告商,這就是在發行上「作弊」的行為。2018年底,該報又爆出總編輯因偏袒特朗普而引致編輯部內訌的事件,最終總編輯貝克(Gerard Baker)去職。

  美劣跡斑斑 早成國際笑話

  以上事例,可以看到《華爾街日報》的可信度到底有多高。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陸慷昨日回應,有指中國應馬來西亞要求,監控《華爾街日報》駐港記者時指出,中國駐馬來西亞使館已經就此發聲明,按原則,中方從不干涉其他國家內政,一些國家對中國的無端指責是毫無根據。

  而特區政府保安局發言人亦回應,只有特區政府的執法部門有權在香港執法,執法部門在行使法律權力時,都必須符合法律的規定,例如為防止或偵測嚴重罪行或保障公共安全。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出席活動後回應查詢,亦指出「但可以肯定的是,在香港只有特區政府執法部門方有執法權力,而香港執法部門做的工作都是涉及針對調查罪案及公眾安全。」

  《華爾街日報》最應該做的,是拿出實質證據去拖倒「一帶一路」,而不是捕風捉影。世人記得,數月之前,美國《彭博》通訊社亦「獨家報道」稱,中國從硬件生產上入手,在美國電腦元件上加上間諜芯片,竊聽美國秘密雲雲。結果如何,不僅遭到事實的否認,更已成為國際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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