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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 評/香港法庭欲製造最大逃亡事件?

時間:2020-12-24 04:23:23來源:大公報

  黎智英在還押二十天後,保釋申請昨日獲高院批准。事件震驚全城,亂港派一片「感謝法官」之聲,而本港法律界、市民大眾則一片錯愕,質疑放生身負重罪的黎智英,有如縱虎歸山,若他趁機逃亡,法庭難辭其咎,香港的法治必然會受到重創。

  事實上,黎智英官司纏身,棄保潛逃風險很高。正因如此,早前他三次申請出境,三次被法庭拒絕。本月初,他被控欺詐罪,還押候審,當時申請保釋均被法庭拒絕。其後,他被加控危害國家安全罪,由荔枝角羈押所移送至保安更為嚴密的赤柱監獄。令人萬萬想不到的是,被加控違反國安法的黎智英,多次被拒保釋後,其保釋申請竟然還能獲高院接納,真是咄咄怪事。

  黎智英涉嫌多宗罪行,犯罪事實清楚,何況他觸犯國安法,是重度嫌犯,而國安法明文規定可以拒絕其保釋申請。黎智英又是在保釋期間加控罪行,更應該謹慎對待。律政司據理力爭、依法履責,根據《終審法院條例》及時向法院提出上訴,要求法官維持羈押被告,所有舉動,都是在盡力維護法治,令人敬佩。然而,法官拒絕接受,黎智英獲准即時保釋外出,這顯然是亂港政客及國際反華勢力最想見到的結果。

  有人認為,黎智英的保釋條件相對嚴格,包括一千萬保釋金、每周三次向警方報到、不得與外國官員見面或接受採訪,以及不准離家、不准離港等,相當於家中「服刑」,就是考慮到他有潛逃的風險。但既然如此,為何不直接拒絕其保釋申請呢?保安森嚴的赤柱監獄,肯定比「不准離家、離港」的法庭指令更能確保其留在香港,直至法庭作出最終判決,這才符合法治要義。

  不管黎智英一方如何保證保釋期間循規蹈矩,不越雷池一步,但其誠信早已破產。不可不知,黎智英並非孤家寡人,他是亂港派的共主,更是西方反華勢力的寵兒,希望並願意協助他逃亡的人及組織不在少數,合理懷疑有潛逃的誘因及能力,沒有人敢拍胸脯保證不會發生棄保潛逃事件。

  過去半年來,棄保潛逃的個案多不勝數。八案在身的許智峯與外國政客合謀欺騙本港法庭,先取回被扣留的旅行證件,再以參與子虛烏有的所謂「國際氣候會議」為藉口,借道丹麥逃亡到英國,並高調聲稱有外國支持、將抗爭到底;被控參與暴動及兩項襲警罪的曾志健,縱然旅行證件被扣,仍能逃之夭夭;更不必說「十二逃犯」,若非被內地警方拘捕,已經逍遙法外。

  疑犯潛逃事件接二連三,這是香港法治之恥,而法官的一念之「仁」起到實質幫兇效果。終審法院前常任法官列顯倫批評本港司法出現了系統性問題,將個人權利置於公眾利益之上,有份製造了香港今日的亂局,誠哉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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