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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 評\修例直上大會表決 勿聽「三方協商」廢話

時間:2019-05-15 03:17:13來源:大公報

  立法會法案委員會昨日舉行第四次會議,結果再一次在反對派暴力衝擊下無功而退,仍未能選出主席。

  在此情況下,顯而易見,修改移交逃犯條例草案只餘唯一出路,就是直接提上全體大會審議及進行表決。

  昨日上午,法案委員會第四次開會,反對派繼續暴力衝擊,堵塞走廊通道,會上爬枱搶咪,令會議無法進行。情況的確如臨時主席石禮謙所言,再開十次會也只能是令市民再失望十次而已,不可能會有任何結果。

  為此,石禮謙昨日已去信內務委員會尋求指引。如果內委會主席李慧琼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法案委員會已無法正常運作,那麼就可以宣布將修例草案直接提交立法會全體大會審議及表決通過。

  政府草案「繞過」法案委員會「直上」大會,無疑是「破天荒」第一次,但這個第一次不僅確實有其必要,而且於程序和法理而言,也並無不合之處。

  首先,法案委員會就移交逃犯修例事宜,一個月內已連續開了四次會,但結果有目共睹,不僅審議工作無寸進,而且出現了議會有史以來最暴力和最混亂的局面。如果讓此情況繼續下去而不加以遏止,不要說修例難成,整個立法會也將陷入永無休止的亂局,議政和立法功能毀於一旦。

  因此,將修例草案「直上」大會,不僅是為了讓草案及時通過,更是為了挽救整個立法會的功能與形象,並不是要為政府的移交工作「開綠燈」或「益咗」政府。修改移交逃犯條例本來就是為了完善法治、懲治兇犯和維護市民福祉,只是被反對派抹黑成「人人都會被移交」而已,政府不需要靠「打茅波」來解決問題。

  而且,修例草案最終「直上」大會,於法理和程序上也並無什麼違反之處。因為自四月三日政府向立會提交草案以來,已經過了六個星期,其間法案委員會先後開會四次,但連個主席都未能選出,法案委員會已等同癱瘓,已喪失了本來逐條審議草案和讓議員充分發言、官員負責回應的功能,而且再開下去顯然也不會有任何改變。如此修例工作還要等到幾時?不要說陳同佳早已刑滿出獄,香港距淪為「逃犯天堂」之名也不遠矣。

  反對派為阻撓特區政府依法施政,不讓修例草案通過,不僅動用了前所未有的暴力,更挖空心思想出各種「緩兵之計」,包括昨日提出舉行所謂三方參與的「政治協商」。

  這真是名副其實的廢話。政府提出修訂移交逃犯條例,依法向立會提交草案,草案按規定先交法案委員會審議,然後再上大會表決。如此程序清楚、責任明確,審議條例草案是立法會議員的責任,通過責任是你、不通過責任也是你,何來什麼三方、四方會議?塗謹申之流自以為聰明,拖埋建制和政府「落水」,實行「各打五十」,實質是推卸責任和嫁禍於人,把拖延修例的「髒水」潑到建制和政府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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