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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kTok告華府違憲 美言論自由成擺設

時間:2024-05-09 04:03:17來源:大公报

  圖:TikTok博主和反對封禁該平台人士在國會山集會抗議。\路透社

  短視頻分享平台TikTok及其母公司字節跳動7日,向美國聯邦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法院裁定旨在封禁TikTok的《保護美國人免受外國對手控制應用程序法》違憲,並阻止該法律的執行。該公司強調,美國國會沒有提供任何證據證明其法案合理性,以及該社媒平台存在數據安全風險或者外國政治宣傳風險。強迫出售從商業、技術和法律層面來看都是不切實際的。這場法律戰漫長而複雜,可能最終會打到最高法院。

  【大公報訊】今年3月以來,美國國會以「保護國家安全」為名,快速推進封禁TikTok法案。4月24日,美國總統拜登正式簽署成法。根據新法,字節跳動必須在270日內剝離旗下應用TikTok的美國業務,否則TikTok將在美國面臨全國性禁令。

  這意味着明年1月19日是出售TikTok的最後期限,也就是拜登任期的最後一天,但如果他認為出售事宜取得進展,他還可行使一次90天的延期權力,將時間延長至一年。字節跳動早前表示,該公司不能也不會在上述截止日期前出售美國業務,因此訴訟成為其保住美國市場業務的最大希望。

  TikTok在向華盛頓特區巡迴上訴法院提交的起訴書中指出,這是美國國會歷史上首次通過法案,對某個特定言論平台實施永久性、全國性的禁令。該禁令不是基於任何令人信服的證據,僅是出於對數據安全和內容操控的推測和擔憂;封禁TikTok明顯侵犯了1.7億美國人憲法第一修正案權利。TikTok強調,剝離美國業務在商業上、技術上和法律上都是不可行的。

  分析指,在即將進行的訴訟中,美國司法部將需要證明,美國國會有足夠理由關閉一個1.7億用戶的通訊平台。美國司法部還必須反駁TikTok提出的論點,即議員們的擔憂本可以通過其他措施來解決,而不是一味地禁止或強制出售。

  過去4年,TikTok已花費數十億美元,將所有美國用戶數據儲存在甲骨文擁有的伺服器,以打消美國政府的擔憂,這一努力被稱為「得克薩斯計劃」。哈佛大學「重啟社媒」研究所訪問學者錢德爾指出,得克薩斯計劃可能會發揮關鍵作用,而TikTok能否讓法官相信這是一個合理可行的替代方案,也至關重要。

  有威脅為何拜登仍使用

  TikTok在訴訟中辯稱,對TikTok的國家安全擔憂是「推測性的」,不足以作為侵犯第一修正案權利的依據,並稱拜登總統和其他國會議員也在使用該平台,這削弱了它構成威脅的說法。

  哥倫比亞大學奈特第一修正案研究所所長賈弗認為,第一修正案是指政府若無充分理由,不能限制國人從國外獲取思想、資訊或媒體,對TikTok的禁令顯然站不住腳。他指出,TikTok此次對禁令的挑戰非常重要,「我們期待它能取得成功」。

  根據民調機構皮尤研究中心的調查,18歲-29歲的美國成年人中有一半以上使用TikTok。約十分之四的TikTok用戶表示經常從該應用程式獲取新聞,這一比例是2020年時的兩倍。

  美國議員撰寫法案留後手

  報道指,考慮到面對的法律挑戰,去年11月,主張封禁TikTok的華府政客處心積慮,請來美國司法部官員,包括副部長莉薩.莫納科等,就法案如何措辭作出指導。

  TikTok此前曾以用戶的第一修正案權利為由,抵制了美國政府的封殺令。為了反駁這種論點,官員們解釋了如何以國家安全為由來撰寫法案,包括將法案描述為一種前瞻性的舉措,目的是阻止TikTok對美國人的潛在間諜活動,而不是試圖懲罰TikTok。

  中國外交部和商務部已就此事多次表明,TikTok完全按美國的法律註冊,經營合法合規,接受美方監管,美方卻千方百計動用國家力量對其打壓,不僅要實施禁令,甚至還要強制剝離。如果所謂「國家安全」的理由可以用來任意打壓別國的優秀企業,那就毫無公平正義可言,看到別人的好東西就要想方設法據為己有,這完全是強盜邏輯。

(《紐約時報》、CNN、路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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