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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長簽協議 蔡政府叫囂「罰13萬」

時間:2019-04-22 03:17:42來源:大公報

  【大公報訊】記者蘇榕蓉報道:台當局「內政部」21日針對有村里長違法登陸簽署協議在臉書粉絲團發布影片,提醒村里長不具「公權力」,不能代表村里簽署協議,違者可處新台幣50萬元(約13萬港元)。

  據中央社報道,日前有媒體指出,今年1月至3月間,至少有9個台灣村里與對岸簽署結對交流協議。陸委會曾表示,村里長不具有「公權力」,如果違法簽署協議就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中的「合作行為」,最重可開罰50萬元。過去已有10名村里長因此受罰。

  「內政部」21日在臉書粉絲團公布一部影片,提醒村里長注意,若到大陸簽署交流協議,將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33條之1,最高可處50萬元罰款。

  台灣政治大學國際關係研究中心研究員湯紹成教授向大公報表示,民進黨當局限縮兩岸民眾之間的交流是非常危險的,原本在兩岸「官方管道」中斷,兩岸應加強民間的交流合作,讓民間為雙方緊張關係開起一扇「友誼之窗」,而民進黨當局修改「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將使雙方之間交流管道完全中斷,兩岸尖銳對立情況將持續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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