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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牌仔首年限制多/有車氏

時間:2018-06-29 03:17:07來源:大公網

  很多朋友剛考獲車牌,就急不及待買車,以致貼錢買難受,賠了夫人又折兵,這些例子在筆者周圍屢見不鮮,所以筆者先從如何買車入手,希望盡量幫助新牌仔的有限資源用得其所。

  根據香港法例,任何人士在考獲電單車、私家車和輕型貨車駕駛執照的第一年,只能領取「暫准駕駛執照」(Probationary,俗稱P牌),在駕駛汽車時,必須在車輛前後擋風玻璃當眼處張貼法例規定尺寸的「P字牌」,而所有貼有此標誌的車輛,都受到一定交通法例限制,例如在快速公路不能靠右線行駛,在任何情況下,車速不能超過時速70公里,而P牌電單車司機更不可搭載乘客等,P牌駕駛人士一旦違反法例或者遇上交通意外而被法庭裁定有罪,則P牌會被即時撤銷,駕車者必須重新考牌。

  其實,P牌的出現也是2009年之後的事,當時的警方及運輸部門鑒於涉及新手駕駛的意外有增無減,於是推出了這項新措施,果然有助減低交通意外數字,所以便成為一條永久法例。如果P牌人士安然度過了第一年,就可以換領正式駕駛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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