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張劍華和太太因在津貼付款年度居港少於60天,及後被社署收回有關津貼一事,一直跟進事件的立法會議員陸頌雄表示,社署人員只是按本子辦事,屬無可厚非。但從政策優化角度,他認為傷殘津貼可納入廣東計劃及福建計劃。另一名立法會議員陳沛良則建議相關居港日數限制可考慮取消。
居港日數建議酌情
陸頌雄指出,領取傷殘津貼者多需長期護理,內地院舍在人手、資源及環境等方面的質素較香港優勝,取消限制既能讓他們獲得更好照顧,又可減輕香港醫療和院舍壓力。而傷殘津貼與廣東計劃、福建計劃津貼金額僅差數百元,不會對庫房造成太大壓力。他又指出,加上政府鼓勵香港與大灣區融合,包括北上養老和護理,從多方面看,相關政策都應進一步放寬,為有需要的人「開方便之門」。陸頌雄還提到,張劍華此前已向多名議員提出訴求,議員們也於今年3月底在議會向政府反映,希望政府積極研究。他認為,返回內地生活或養老的港人一般會購買內地醫保,「少看兩次香港醫生和急症,成本就能省回來。」
陳沛良建議政府修訂居港日數限制,酌情處理相關情況,研究豁免在內地養老人士領取傷殘津貼的居港日數限制,以便利措施鼓勵和支援香港長者北上養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