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房委會今年4月1日已向約21萬新一輪「富戶政策」申報周期的公屋租戶派發「富戶政策」申報表及「居住情況申報表」。房委會提醒,申報期將屆滿,收到申報表的租戶須於5月31日(本周六)或之前,填妥申報表交回所屬屋邨辦事處。租戶及其家庭成員必須如實申報,若明知而作出虛假陳述,可遭檢控。租戶如拒絕申報,其公屋單位租約將會被終止。
根據現行公屋「富戶政策」,住滿10年的公屋租戶須每兩年申報入息、資產及是否擁有香港住宅物業。除有關租戶外,其他租戶會於日後批次才會獲發申報表,因此沒有收到申報表的租戶毋須擔心。
如租戶有任何查詢,可聯絡所屬屋邨辦事處,或致電房委會熱線2712 2712、房屋署善用公屋資源分組專責熱線3547 0881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