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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支援/民政總署:推行大廈管理調解服務

時間:2025-05-20 05:01:24來源:大公报

  圖:柏樹街4號樓上業主鄧先生住了30多年,稱大廈業主大多數都將單位出租,業主分散,懶得管理大廈,所以大廈內破舊不堪。

  舊樓問題多,自住業主盼聯廈聯管改善管理,惟非自住業主及商舖業主冷待,或窒礙大廈參與「聯廈聯管」試驗計劃。民政事務總署回覆《大公報》表示,不會低估推展試驗計劃的難度,希望業主可以踴躍參與,做好自己的大廈管理,以及尋求不同大廈業主的共識,共同締造安全舒適的居住環境。四區民政事務處正考慮非政府組織遞交建議書,包括其地區網絡、經驗和能力,以期在今年六月正式推展試驗計劃。

  民政總署表示,每幢大廈的情況、設施、服務和居民需要都有所不同,獲委聘推行計劃的非政府組織會協助有關大廈的法團/業主按《建築物管理條例》的規定召開會議,商討推行「聯廈聯管」的事宜,協助他們聘請物管公司,並按《條例》的規定議決大廈管理的事宜。

  民政總署提到,當業主購入大廈的單位時,他不單擁有其單位的獨有管有權,也和其他業主共同擁有大廈的公用部分。大廈公契是大廈各業權人所簽訂的私人契約,訂明業主之間的權利和責任,因此大廈各業權人均須按大廈公契的規定對公用部分的管理和維修負上責任。如果業主之間(包括商舖業主)對公用部分的管理和維修事宜上有爭議,民政總署亦有不同的支援服務,包括由民政總署聯同香港和解中心及香港調解會推行的「大廈管理義務專業調解服務計劃」,協助他們以調解方式解決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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