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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車北上購買「交強險」 各種保費相差近四成

時間:2024-09-17 05:01:28來源:大公报

  【大公報訊】記者鍾佩欣報道:隨着大灣區不斷融合發展,現時有更多元化的跨境交通選擇。惟兩地的保險法規不同,駕駛者需要為車輛額外購買「交強險」(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消委會調查12間保險公司,發現「交強險」計劃的年度保單最多相差逾300元,即近四成,並有機會不足以應付賠償責任,建議駕駛人士額外購買非強制性「商業險」加強保障。不過「商業險——第三者責任」保額相同,保費相差逾六成。

  籲額外購「商業險」加強保障

  消委會發現,以6座以下車輛為例,在各種「交強險」計劃的年度保費中,「三井住友海上火災保險(香港)有限公司」及「立橋保險有限公司」價錢最低為832元,價格最高為「安盛保險有限公司」的1159元,相差近四成。

  消委會提醒,「交強險」的保障範圍及保額或未必足以應付賠償責任,消費者宜考慮是否有加購「商業險」,「商業險」中包括「第三者責任」保險及「車上人員責任」保險兩種保險為獨立計劃,消費者可選擇同時投保兩種計劃,或只投保其中一種。

  12間保險公司提供的「商業險——第三者責任」計劃年度保單相差大,以6座以下的車輛及保障額為人民幣200萬元為例,「商業險──第三者責任」計劃的年度保費由最低為1009元,分別是「中國交銀保險有限公司」、「中國太平保險(香港)有限公司」、「三井住友海上火災保險(香港)有限公司」;最高為「世聯保險有限公司」的1666元,相差約65%。

  消委會表示,內地的第三者責任保險並不包括在受保汽車上的乘客,與本港第三者保險並不同,本地的汽車「第三者保險」承保因意外導致任何除駕駛者外(即包括乘客)的人身受傷、死亡及財產損毀所產生的法律責任,若駕駛者希望為乘客增添保障,則應加購「商業險──車上人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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