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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就業津貼」接受申請 最多可獲二萬元

時間:2024-07-16 04:02:36來源:大公报

  【大公報訊】記者莫思年報道:為鼓勵40歲或以上人士投入勞動市場,釋放社會潛在勞動力,勞工處公布推出「再就業津貼試行計劃」,昨日開始接受登記。每名合資格人士在計劃推行期間可獲發最多2萬元津貼。

  行政長官在去年施政報告宣布推行為期3年的再就業計劃,任何可在香港合法受僱的40歲或以上香港居民,並已連續三個月或以上沒有從事任何獲酬工作,均可參加再就業計劃。若參加者連續完成6個月全職工作,可獲發1萬元津貼,連續完成12個月全職工作則可再獲發1萬元津貼。完成兼職工作的參加者可獲發半額津貼,每名參加者在計劃的推行期間最高可獲2萬元再就業津貼。

  工聯會協助推行計劃

  聘請再就業計劃參加者的僱主可同時參加「中高齡就業計劃」,獲發在職培訓津貼。為鼓勵僱主聘請計劃參加者,勞工處會延長合資格僱主在「中高齡就業計劃」下可獲在職培訓津貼的期限至6至12個月。

  工聯會獲委託協助推行該計劃,昨日在全港舉辦8個大型街站,向市民推介計劃。工聯會在全港18區設有地區服務處及聯絡處,也設有就業中心,與超過500個行業僱主有聯絡,提供超過2000個職位空缺供失業及待業人士申請。申請「再就業津貼試行計劃」的渠道如下:網上直接申請;或於計劃網頁下載並填妥《參加者登記表》;或前往工聯會的服務點或勞工處就業中心由職員協助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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