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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屋戶不申報資產 將被收回單位

時間:2024-06-08 04:02:21來源:大公报

  左圖:羅淑佩表示,房署下周向未交表租戶發信,若限期內仍未收到申報表,該租戶將被視為無意續租單位。右圖:新一輪公屋入息及資產申報上月底結束,仍有約一成住戶未交申報表,有機會被沒收單位。

  新一輪公屋入息及資產申報上月底結束,房屋署署長羅淑佩表示,在全部25萬多名須申報的租戶中,仍有約一成住戶未交申報表,署方將仔細調查,並要求租戶書面解釋遲交原因,若租戶不回覆會被視為無意居住公屋,單位會被收回。房署今輪申報已收回約1200個單位,包括主動交回和經署方核查後收回。

  另外,有房委會委員認為現時對濫用公屋的處罰「頗為寬容」,建議加大懲處,包括延長再申請公屋的輪候時間、將租戶出租公屋圖利等嚴重違規行為刑事化,房委會表示會細心研究相關建議。\大公報記者 王亞毛

  政府近年大力打擊濫用公屋,包括加密申報要求,第二輪入息及資產申報涉及已住滿十年的逾25萬公屋戶,申報期上月底結束。

  房屋署署長羅淑佩昨日在電台節目中表示,截至本周三(5日)共收回22.2萬份申報表,佔整體派出數量88%,現時仍在陸續收到申報表。

  須附遲交表原因書面解釋

  對仍有約2.8萬未交表的租戶,羅淑佩表示,當公屋戶遲交申報表,就已經開始跌入當局的「雷達」,署方會深入調查未交回申報表的住戶,包括上門提醒、留意該單位的出入情況等,同時會於下周向未交表租戶發信,要求在一定限期內交回申報表,並附上延遲交表原因的書面解釋和證明文件;若仍未收到申報表或不回覆,該租戶將被視為無意繼續租用單位,署方將終止租約及收回公屋單位。

  羅淑佩提到,所有申報表都是放置於住戶信箱中,並無寄失的可能,但部分未交表租戶可能會因種種原因不能如期交表,例如未能找家人簽名,或者剛剛不在香港,署方對這類情況會人性化處理。

  羅淑佩又提到,今輪申報周期開始至今,已有超過1200戶交回單位,包括主動交回和經署方核查後收回,當中有九戶被舉報在內地擁有物業,署方與內地部門核實後收回單位。所有交回單位會經有關單位執修後,再作重新分配。

  現時針對濫用公屋租戶,懲罰是需租戶交回公屋單位,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主席黃碧如在昨日的房委會周年會議上表示,現時的處罰「頗為寬容」,阻嚇力不足,認為交回單位是他們應有的義務,不算懲處。

  房委會委員倡調高濫用罰則

  她建議除了禁止相關市民在五年內再申請公屋,即使未來再申請公屋亦應延長輪候時間,同時建議針對懲罰較為嚴重的刑事提出交替控罪。

  另一房委會委員、油尖旺區議員歐楚筠表示,濫用公屋者「法律成本不高」,她指出,法庭通常針對濫用公屋者判予罰款,但不會留有案底。

  身兼房委會主席的房屋局局長何永賢回應表示,會細心研究相關建議,重申房委會近年針對濫用公屋的工作,獲得社會認同及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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