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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隊長:出於仇恨計劃殺警

時間:2024-05-08 04:02:25來源:大公报

  【大公報訊】記者趙宏報道:黑暴極端組織「屠龍小隊」涉嫌串謀計劃在2019年12月8日遊行中設置炸彈並槍殺警員,案件昨日在高等法院續審,「屠龍小隊」隊長黃振強繼續作供,辯方繼續盤問控方證人黃振強,質疑如果屠龍小隊的成員知道他計劃射殺警察,其他成員不會參與,黃振強不同意。辯方質疑他為了得到減刑,誇大其他被告的參與角色,黃振強否認,只是稱知道法庭有機會因為他作證,對他有更寬大的處理。

  辯方指出,黃振強是利用屠龍小隊,與同謀者吳智鴻合作,待事成後,在台灣得到由對方提供的百多萬元資金,因此計劃自行前赴台灣。黃振強否認。

  辯方提到,黃振強曾稱若捐款增加,便可殺30個警員,即「為錢而殺人」,只是出於仇恨。黃振強只是作為招徠,欲為「走佬」而籌款,但同意自己是貪心,又表明「唔係為搵錢做暴動示威」。辯方指,黃振強與隊員曾研究,於12月1日遊行使用槍和炸彈,並計劃向吳智鴻索槍。問證人「點解一定要問人拎槍?係你想咋嘛?」

  黃振強承認自己仇恨警察,當下意識是先索槍,但不會強迫隊員使用,又表示自己希望殺到最多警員,但非濫殺無辜。

  認用籌得金錢賭博

  辯方進一步問黃振強是否知道擔任控方證人亦可有額外扣減,黃稱知道有機會可有額外扣減,律師指最多可獲累積百分之50的扣減。辯方聞言問:「你坐喺度係希望有額外扣減?」黃同意希望獲扣減,但強調這非他的原因。辯方聞言追問那黃是為何其他原因認罪,黃稱:「我想交代番當時嘅事出嚟。」

  黃振強於前日接受辯方盤問時承認,在無經隊員同意下曾用籌得的錢賭博,又承認有私下使用「屠龍小隊」集得的資金,用於食飯、交通和買衫。辯方展示黃振強馬會的球賽投注紀錄,2019年11月1日至12月9日投注金額約29.7萬元,黃同意是以「屠龍小隊」籌得的資金作賭注,並輸了錢,但不同意辯方所指是「私吞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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