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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黑的司機判入獄停牌罰款

時間:2024-05-03 04:02:36來源:大公报

  圖:大公報早前報道「黑的」劏客,引起社會關注。警方喬裝乘客由尖沙咀乘的士往北大嶼山,拘濫收車資司機。

  「黑的」多年來拒載、揀客、劏客等劣行,打擊本港旅遊業聲譽,《大公報》去年在聖誕假期揭露港九多處旅遊景點有「黑的」橫行,引起社會強烈反響,警方連續多月展開打擊的士違規行動。昨日,兩名月前被警方「放蛇」拘捕的司機,分別被法庭判處即時入獄、停牌及罰款。\大公報記者 盛德文

  警方西九龍總區交通部、行動部及油尖警區人員,於今年1月10日及11日,喬裝乘客分別由尖沙咀乘的士前往大嶼北迪士尼樂園,及尖沙咀一間酒店,原本按咪錶收取車資估計分別約200元及40元,惟兩名司機沒有按咪錶收費,最後收取分別約500元及200元車費,即較原有車資高出約1.5倍及4倍。

  業界:明知故犯咎由自取

  行動中警方先後拘捕54歲姓江及73歲姓葉的士男司機,二人涉嫌「濫收車資」、「沒有展示的士計程錶指示器」及「沒有展示的士司機證於證件架上」。兩名被捕司機上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相關控罪,昨日分別被判即時入獄一個月及兩個月、停牌四個月及20個月和罰款500元及2500元。

  的士小巴商總會理事長周國強昨日就事件回應傳媒表示,相信這些都是一小撮人的明知故犯,收取如此大倍數的車資,受到懲罰天經地義,是咎由自取,別人信任才坐你的「的士」,作為司機不應見遊客就「劏」。

  立法會議員葛珮帆此前對《大公報》表示,警方加強執法可有效打擊「黑的」濫收車資及拒載等行為,但「黑的」問題存在多年,自己十多年前亦曾在觀光景點「放蛇」遇到「黑的」,「黑的」至今仍然存在,尤其是專門針對海外旅客濫收車資或拒載,長期持續下去勢必影響遊客對香港的印象,破壞旅遊城市的聲譽,建議除了加強對黑點執法「放蛇」,政府應研究進一步提高濫收車費、冚旗載客、拒載等行為的罰則,加強阻嚇力,遏止「黑的」違例行為。

  警方表示非常重視「濫收車資」案件,提醒市民有關罪行屬嚴重違法行為,根據法例,濫收車資行為一經定罪,最高刑罰可被判入獄六個月及罰款一萬元。

  據警方今年1月至4月2日按警察總區交通違例事項統計的執法數字,警方在今年首季共錄得14宗的士拒絕載客的違例行為;濫收車費及涉及的士計程錶的違例事項(「冚旗載客」)則分別錄得11宗及10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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