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現時的公屋富戶政策被指過時,對公屋輪候人士造成不公。
公共房屋資源珍貴,公屋輪候冊大排長龍。昨日的房屋委員會周年特別公開會議上,多名委員建議收緊公屋富戶政策,包括提高住戶可豁免資產審查的年齡規定。有委員質疑,四人公屋家庭就算月入十多萬元,只要付雙倍租金便可繼續住在公屋,並不合理,促請檢討富戶規定。有委員則建議,調整居屋銷售計劃的長者與單身申請人的預留配額比例。房屋局局長兼房委會主席何永賢表示,候任房屋署署長羅淑佩將在下月的會議回應有關建議。/大公報記者 劉碩源
免資產審查年齡應提高
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主席黃碧如在會議上表示,現行富戶政策下,公屋家庭若所有成員均年滿60歲或以上,可獲豁免接受資產審查。房委會在1996年引入富戶政策時,60歲是一般人的退休年齡,但現時人口老化,普遍退休年齡延長,年滿60歲或以上的人口預料在未來10年增加超過一半,若維持豁免60歲或以上公屋住戶資產審查,將難以維持公屋流轉。
黃碧如認為,若容許這類住戶就算擁有香港住宅物業,或家庭入息超過現行公屋入息限額五倍,或家庭資產淨值超過公屋入息限額100倍,都毋須交還公屋單位,繼續享用公屋資源,對輪候公屋人士不公平。
本身是機場管理局商務執行總監的房委會審計附屬小組主席陳正思亦建議,檢討富戶政策。她表示,目前公屋住戶入息超出入息限額的三至五倍,只需要繳付雙倍租金,舉例一個四人家庭,家庭收入介乎92850至154750元,居住在市區一個面積約300平方呎的公屋單位,只需每月繳付6000元左右的租金,便可繼續住在市區公屋。
她認為,這類家庭並非對公屋最有需要的人士,他們有能力購買居屋,或在私樓市場租房或置業。她建議檢視繳交額外租金的門檻及金額,以及遷離公屋的入息限額,例如可以考慮將富戶需繳交的額外租金,調整為正常租金的三至四倍。
翻查資料,黃碧如在今年5月時表示,現有約3萬多個公屋住戶屬於富戶,需繳交1.5倍或雙倍租金。
建議調整居屋配額比例
公屋聯會總幹事兼房委會委員招國偉建議,調整居屋預留配額比例。他稱現時居屋銷售計劃預留三成單位,作為「家有長者優先選樓計劃」申請者的配額,其他家庭申請者雖仍有機會購買單位,但難以買到面積較大或地理位置較佳的單位。他建議,在維持「家有長者優先選樓計劃」的配額約三成的前提下,只安排申請人選購每期項目中,每個新建屋苑內不多於三成的單位數目,同時亦可為「一人申請者」在每個新建屋苑中,預留約一成配額的單位可供選購,讓不同類別的申請者均可有選購不同屋苑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