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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熱話/公眾泳池違規授泳 加重救生員負擔一教練對12童泳班安全堪憂

時間:2023-06-10 04:02:39來源:大公报

  圖:記者觀察所得,在觀塘游泳池內,不少教練要照顧多名習泳者。

  踏入六月,本港迎來疫後復常的首個泳季高峰期,市民報復式蜂擁至公眾泳池暢泳。但在救生員人手荒下,部分泳池局部或暫停開放,加上大量教授游泳班,開放的泳池更是擠擁。大公報記者發現在泳池繁忙時段,近八成使用者均為習泳學生,不少更是12歲以下兒童,在沒有成人陪同下違例進入泳池,造成一定程度風險,加重救生員負擔之餘,其他泳客亦難暢泳。有救生員直指公眾泳池淪為泳班生財工具,擔心泳池塞爆,游泳初哥安全難保。

  按《公眾泳池規例》,在泳池場地範圍內進行商業活動,以及對他人造成妨礙或危害,康文署均可予以檢控,但多年來該署一直是零檢控。立法會議員直指,康文署必須對公眾授泳加強執法及宣傳,並制訂統一和具體的政策和機制,讓市民有公平機會暢泳。\大公報記者 余風(文) 余風、盧剛昌(圖)

  康文署轄下有45個公眾游泳池,當中有10個公眾授泳區,讓公眾進行授泳活動,惟相關規管卻備受質疑。現時最少有150個教授游泳的泳會,還未計數之不盡的私人教練。大公報記者在社交媒體輸入游泳班,便可找到鋪天蓋地的泳班宣傳,惟當中大部分均在公眾泳池作為教授地點,而摩利臣山、維園、觀塘、城門谷、九龍公園及堅尼地城等泳池均是熱門上課地。

  泳班違規 兒童無成人陪同

  每逢周末及公眾假期為泳班高峰期。按照公眾泳池規定,「12歲以下兒童如沒有成人陪同,不得進入或使用泳池。」但有前線救生員爆料,不少12歲以下兒童在欠缺成人陪同下進入泳池,他指大多數家長帶同子女到達泳池的收費閘口,便會把子女交由教練或泳會人員帶入泳池,變相由一名成人帶同近十名兒童前往泳池習泳。

  日前大公報記者在觀塘游泳池,看到大部分家長帶同子女來到收費閘,便自行讓子女過閘,當時在閘內等候的教練可以集合逾十名學童並帶往泳池,及後以「一對十二」的方式在池內教授學童游泳,其間並沒有泳池職員上前詢問。而相同的情況在堅尼地城游泳池亦不時發生,日前記者在該泳池的收費閘前,看到七、八名年幼學童排隊入閘進入泳池,而入閘前一名泳班職員在點人數。

  在記者觀察期間,發現上述兩個游泳池十分擠擁,無論主池、副池及訓練池均擠滿泳客,泳池旁邊堆滿不少浮板等的授泳工具。「現在救生員不足,泳池又迫到插針不入,有什麼意外都要我們負責。」有救生員不忿地說,現時公眾泳池已淪為私人教練生財工具,救生員成為免費後勤部隊。他又指出,在繁忙時段,泳池內近八成為授泳服務,而康文署容許泳會租用主池泳線,「有時有些泳會順理成章,將鄰近快線也佔用。」他指有泳會在正規租用的泳線教水,泳術較佳的學員便會在鄰近快線習泳,其他泳客以為快線也被泳會租用,因而沒有在快線游水,快線便又成為泳會習泳之地。他又稱,以一個50公尺主池為例,雖設有10條泳線,但其中兩條為公眾授泳區、三條為團體租用區、兩條為公眾循環泳區,真正開放予公眾的只有三條線。

  康文署過往三年零檢控

  康文署資料顯示,過往三年間未有就《公眾泳池規例》向任何人提出檢控。該署發言人表示,該署轄下各泳池會因應其設施的種類等因素釐定可容納的人數,並會因應設施的開放安排而調整入場人數。該署規定12歲以下小童須有成人陪同才可進入泳池游泳,惟沒有規定小童必須由家長陪同才可進入。

  立法會議員陳凱欣表示,按《公眾泳池規例》,限制在泳池場地範圍內進行商業活動。以往泳線被佔用問題,申訴專員已主動調查,而相關規例亦賦予康文署執法,可驅逐其離場或給予口頭警告。她又指,近期多人前往游泳,惟如被泳班或私人教練佔用部分泳線,影響其他泳客游泳之餘,亦會構成危險。她認為康文署應嚴加執法,而該署應統一授泳區的制度之餘,亦需要求授泳團體於池邊增撥人手,作額外救援服務。她又指該署於授泳問題需加強宣傳,可透過學校派發單張,教導家長及公眾應參與正規的授泳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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