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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暴動案 21歲學生認三罪候判

時間:2023-01-31 04:23:56來源:大公报

  圖:2019年11月,大批暴徒佔據理工大學,大肆破壞,與警方對峙。\資料圖片

  【大公報訊】記者龔學鳴報道:一名曾在2019年11月參與理大暴動的21歲學生昨日於區域法院承認暴動、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及拒捕三罪,另一項暴動罪則存檔法庭。辯方申請保釋等候判刑被拒,案件押後至下周二(2月7日)判刑。

  法官拒被告保釋申請

  被告余文博(21歲),承認一項暴動罪、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及抗拒警務人員罪。案情指,示威者於2019年11月11日至28日期間佔據理大,並和警員發生衝突。同月18日下午約1時許,被告連同約100名示威者,試圖從非警方指定出口的理大正門逃走,其間,他們打開雨傘組成防線,並向警員射箭和投擲汽油彈等。其間,警方共拘捕其中18人,包括余文博。他在理大外的康泰徑被警員截停時猛烈掙扎,其間試圖棄置頭盔、眼罩及防毒面罩,又企圖爬越路邊磚牆逃走。他被捕後,警員發現其藏有手套和鐳射筆等。

  辯方求情時聲稱,被告2021年3月重新被捕,還押至今已23個月,計算認罪折扣及行為良好的減刑,相當於服畢四年四個月刑期,希望被告屆時能當庭獲釋。又稱被告還押期間不斷自修,是「勤奮上進的年輕人」,望法庭酌情輕判。

  法官表示,鑒於辯方呈上新案例及法庭在求情陳詞中得知新資訊,未能即日判刑,案件需押後至2月7日下午才判刑。辯方隨即為被告申請保釋候判,但法官認為,被告服刑的長度會否多於法庭判刑,現階段談及是言之過早,因此拒絕保釋申請,被告需繼續還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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