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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你知/准買賣 禁在公眾地方行駛

時間:2023-01-25 04:23:45來源:大公报

  近年不少人使用電動可移動工具,許多店舖均有出售。法律界人士表示,出售該類產品及在私人地方使用並不違法,而在沒有牌照下駛出公眾地方則屬不合法行為。

  店員籲選電池不顯眼款式

  大公報記者日前在太子始創中心和深水埗福仁商場都發現有店舖售賣電動單車。位於始創中心的一間售賣電子產品店外放有一部電動單車,經查詢得知售價為2980元。店員指電動單車仍未合法,會否被票控要看運氣,又聲稱如要避過被票控的機會,可做足安全措施如戴頭盔和「購買保險」。

  另外,福仁商場內的店舖,雖然沒有擺放現貨電動單車,卻貼出最少四款電動單車的資料,其中一輛標價6980元。

  店員熟練地向記者講解如何選購電動單車,又指現時仍未合法,所以要揀一些「嚿電唔起眼」的款式,盡量避過「法眼」。店員更主動提出能在內地代訂電動單車,並說:「只要睇啱款就可以」。

  「如果你家裏好大,又或家裏有好大的花園,在家裏踩這些工具並沒有問題。」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指出,《道路交通條例》列明相關電動可移動的工具需領取相關的牌照才可在道路行駛,而相關條例並不適用於私人地方,因而在私人地方駕駛有關工具並沒有問題。他又說,相關條例只規管市民使用相關工具,而買賣相關工具並沒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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