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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管局設員工投訴機制

時間:2022-09-02 04:23:28來源:大公报

  【大公報訊】公院於2020年及2021年分別接獲163宗及182宗員工投訴,當中大部分個案在醫院層面已獲得妥善解決,上述兩年合共只有三宗個案需要按照職員投訴及上訴機制上訴至第二層。至於今年,截至六月底,公院共錄得88宗員工投訴個案。

  醫管局設有員工投訴機制,如醫管局職員就其他職員或管方對其待遇感到不滿或不公,可向其直屬上司、部門主管、醫院行政總監或人力資源主管提出投訴。一般而言,相關人員在接獲投訴後應在三個月內完成調查,並回覆投訴人。如調查工作未如期完成,相關人員會以書面形式通知投訴人。

  如經上述程序處理後投訴人仍感不滿,投訴人可循下列三層職員投訴及上訴機制提出上訴:(一)投訴人可向醫院行政總監或人力資源主管提出上訴;(二)如上訴人在醫院行政總監或人力資源主管作出裁決後仍感不滿並擬上訴,可向聯網總監、醫院管治委員會或醫管局行政總裁提出上訴。該職員在提出上訴時應表明是否有新的上訴理由;(三)如職員在採取以上所有上訴途徑後仍感不滿,可向醫管局大會轄下的職員上訴委員會提出上訴。在提出上訴時,職員應表明是否有新的上訴理由。

  醫管局回覆表示,局方設有不同渠道及諮詢架構,就不同問題聆聽及諮詢員工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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