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昨日以72票贊成、5票反對及12票棄權下,三讀通過《2022年僱傭及退休計劃法例(抵銷安排)(修訂)條例草案》、即取消強積金對沖法案。
投反對票及棄權票者,主要是來自商界及與商界關係密切的議員,他們擔心法例通過後,對營商構成壓力,令中小微企改用合約制及外判制等招聘員工,逃避法例約束,減省經營成本。
取消強積金對沖是香港勞資關係一個重要里程碑,當初容許僱主以強積金對沖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並不完美。是推動強積金立法過程中,政府、勞方及資方三方妥協的結果,起碼讓勞方將強積金「袋住先」。
取消強積金對沖是保障勞工權益、完善退休保障制度的重要舉措。然而,任何事情如同一個硬幣,總會有兩個面。加強對勞工保障,自然增加僱主營運成本。但是,對僱主而言,工資的營運成本增加之外,更着重經營環境及企業盈利能力。
政府、勞方及資方關鍵是共同努力,做大經濟的餅,共同享受經濟成果。
必須指出,唯有優良的退休保障制度,才能讓所有勞工階層有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才能建立和諧社會。香港要完善退休保障,取消強積金對沖只是其中一步,仍有漫漫長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