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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涉欺詐案 表證成立

時間:2022-06-07 04:23:34來源:大公报

  【大公報訊】記者龔學鳴報道: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及時任壹傳媒行政總監黃偉強,涉嫌隱瞞業主香港科技園公司及違反地契被控欺詐罪案,昨日在區域法院續審。控方傳畢證人後,法官陳廣池裁定案件表證成立。兩名被告選擇不自辯且決定不傳召證人。法官把案件押後至8月24日待控辯雙方進行結案陳詞,其間黎智英繼續還押,黃偉強則續准保釋。

  力高可獲取租金利益

  案情指出,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前身為敏鴻有限公司及壹傳媒印刷有限公司)主席黎智英和科技園公司(前身為香港工業邨公司)1995年10月24日申請並簽訂了正式提案計劃書及租契協議,當中列明涉案處所須用於出版刊印報章雜誌用途。然而力高顧問有限公司三年後開始在上址工作,提供顧問及管理服務,完全與出版印刷報章雜誌用途無關。1999年5月25日科技園公司與蘋果印刷簽立正式租契時候,蘋果印刷向科技園公司虛假地表示上址是按指明用途使用,及隱瞞力高違反了上址指明用途。由於力高毋須另行租用辦公室,可從中獲取租金利益。

  科技園公司曾派員巡查,其間由蘋果印刷的職員引領,範圍包括地下工場和存倉、一樓至五樓員工餐廳和游泳池、廠房等,職員曾表示因二樓至四樓的辦公室範圍(當中包括四三○號房力高辦公室)有大量新聞材料的敏感文件,故未有巡查。

  早前,原為本案被告之一的前壹傳媒營運總裁兼財務總裁周達權獲免予起訴,轉為控方證人出庭作證。周達權在庭上承認力高為黎智英的私人公司,並披露了力高的開支狀況,稱黎智英之子每月可從中獲津貼15萬元,其女的11萬元信用卡簽賬曾視作商業支出。他亦承認當傳媒揭露違反租契一事後,黎智英同意更改註冊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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