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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你知/組織好三場選舉 落實「愛國者治港」

時間:2021-09-20 04:28:37來源:大公报

  圖:不少到場投票的選民都表示,希望當選的選委們能選出有能力、愛國愛港的行政長官及立法會議員。

  為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確保「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今年3月11日,全國人大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並授權全國人大常委會修改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3月3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新修訂的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隨後,香港特區展開本地立法工作。4月14日,特區政府向立法會提交《2021年完善選舉制度(綜合修訂)條例草案》;5月27日,立法會通過《條例草案》。

  完善香港特區選舉制度後的首場選舉─選委會界別分組選舉昨日順利舉行。新一屆選委會由1500人組成,任期五年,由2021年10月22日開始,至2026年10月21日結束。在36個界別分組中,需要競逐的界別分組共有13個,涉及412名候選人競逐364個席位,加上此前已確定的325名當然委員、156名提名委員和603名等額報名自動當選的選任委員,共產生委員1448名(由於立法會議員尚未舉行換屆選舉以及部分當然委員身份重疊等原因不足1500人)。

  新選制下的第二場選舉─立法會選舉,將於今年12月19日舉行。根據新修訂的基本法附件二,立法會將由90位議員組成,其中,40位議員由選委會界別選出,30位由功能界別選出,20位由分區直選選出。

  第三場選舉─行政長官選舉則於明年3月27日舉行。行政長官由選委會選出,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行政長官候選人須獲得選委會不少於188名委員的聯合提名,且每個界別參與提名的委員不得少於15人。選委會將以一人一票無記名形式,投票選出行政長官候任人,候任人須獲得選委會全體委員過半數(即超過750名選委)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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