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警方數字,由去年6月9日至今年9月30日,涉及修例風波案件而被檢控的2266人中,只有約三成,即691人完成司法程序,仍有1575名被告在不見龍頭的漫長隊伍中等候法庭審判。
「兩條隊係咪快好多呀」
曾繁凱曾出任「特別法庭」(special court)法官,他倡設「特別法庭」專責審理涉及修例風波案件:「等同去酒樓飲茶,一條隊排到天光,另一條隊專責處理,係咪快好多呀」。
《大公報》整理近月法庭開審的黑暴案,發現平均排期長達一年才開庭審訊。曾官指案件的審案日與案發日相距日子愈多,對被告及控方都是「雙輸」,「證人要上庭被質詢口供,記憶力因日子愈耐愈模糊,而被告人則要擔心件案成年,對控方及被告都係唔公道」,曾官說,過去司法機構曾兩次設立「特別法庭」。
早於六十年代,北九龍裁判法院曾經特設四個「特別法庭」,在假日也曾開審,速戰速決,曾官說,愈早判刑愈能起到阻嚇效果。曾繁凱約於2005年至2006年任沙田裁判官時,在「特別法庭」專責處理逾期居留案件,包括孕婦逾期居港分娩、串謀假結婚、僱用不可僱用的員工等,他憶述,沙田裁判法院當年每天處理近百宗案件,今日涉修例案堆積如山,司法機構可以仿效:「呢件只係司法機構的審案安排,唔係複雜嘢,又有先例,做過有效,點解唔做,等咩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