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訊前檢討」意思即是正式展開死因研訊前的程序。
根據《死因裁判官條例》,研訊前檢討不得在公開法庭進行。死因裁判官可於研訊前檢討,決定如何以公正和迅速的方式完成研訊,以及有權通知有關係的人士出席研訊前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