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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你知\低收入傷病者可申請

時間:2020-06-03 04:23:38來源:大公報

  短期食物援助服務計劃(食物銀行)為合資格的個人或家庭提供一次過不超過八個星期的基本食物援助,營辦機構可視乎個別申請人及其家庭的特別需要,將服務延長多於八個星期。現時社署設有既定的審核原則及申領資格,若市民有需要並符合資格,如低收入人士及家庭(需符合家庭收入限額及資產限額要求)、因經濟下滑而收入減少或失業的人士及其家庭、新來港人士、露宿者,或因突發事件,如面對傷病、家暴、家庭經濟支柱離世等,均可申請援助。不過,已接受長期福利如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者,不能申領食物援助,營辦機構會轉介他們至合適的服務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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