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產品

首页 > 新闻 > 正文

郭偉健被換走 損市民對法治信心

時間:2020-04-30 04:23:30來源:大公報

  圖:司法機構因區院法官郭偉健(上圖)在將軍澳斬人案的判刑理由中痛斥「示威者」影響民生引起爭議,暫時不安排郭偉健處理反修例風波的案件。圖為去年暴亂期間鬧市被放火堵路

  區域法院法官郭偉健上周五(24日)處理將軍澳連儂牆斬人案時,斥責修例風波中的「示威者」影響民生。司法機構27日竟以社會對郭官判刑理由有爭議為由,把原本由郭官處理的涉及修例風波的案件交區院首席法官高勁修處理,事件引起各界強烈憤慨。多名法律界人士直言,因法官表明政治傾向和個人立場而被調走,是司法界史上首次,質疑有關安排會對法官構成壓力。有前政府高官指出,郭官並無「放生」被告,且所判刑期是所有與反修例有關的案件中最重的,擔心司法機構此舉會影響市民對本港法治的信心。/大公報記者 龔學鳴

  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表示,法官根據雙方大狀陳詞內容,在判詞中分析案件的情況並非少見。但司法機構高調因法官的政治傾向和個人立場,宣布調配安排則屬罕見。他說,不排除調配安排有「弦外之音」:「暗示倘若法官持有特定政治立場,就會被調走,對部分法官或許構成壓力。」

  判刑時並未「放生」被告

  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主席、經民聯梁美芬認為,郭官判刑合理,司法機構應該交代基於什麼原因換人。她表示,會於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跟進事件,要求司法機構提供更多詳細理由和背後的相關準則。她又指,有法官早前曾參與反修例聯署、接受外媒訪問表達「反修例政見」,質疑這些法官將來能否審理與修理風波有關案件。

  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認為,就本案而言,郭官採取六年為量刑起點,僅較區院最高可判處的七年刑期低了一年,反映郭官抱持嚴肅態度處理本案,最終考慮被告其他求情因素,以及認罪扣減,才把刑期下調至三年九個月。

  資深大律師清洪亦同意郭官判處的刑期恰當,法官跟普通人一樣,有權就社會事件發表意見或表明政治立場;至於應否公開發表言論則是另一個議題。儘管郭官在判詞中對被告深表同情,但入獄45個月絕對不能稱得上為輕判。清洪強調,以往法官曾因其經歷被邀請「避席」,但法官因為公開表明政治立場而遭「調走」是司法界史上首次。

  多名前政府官員亦不滿司法機構的換人之舉。國家禁毒委員會副主任、全國政協委員、前警務處處長曾偉雄指出,郭官雖然對被告表示同情和對示威者的行為表示反感,但他在判刑時並沒有「放生」被告,45個月的監禁是迄今所有與反修例有關的案件中判刑最重的。他認為,司法機構這次決定影響公眾人士對司法機構的信任以及市民對本港法治的信心。

  憂法官能否無畏無懼審案

  全國政協委員、前保安局局長黎棟國表示,郭官雖然在判詞中表達了對被告的同情,但並無影響其裁決,量刑起點及判決均恰當,而區院作出「換人」決定,客觀效果會令人質疑法官是否仍然可以無畏無懼審案。

最新要聞

最新要聞

最受歡迎